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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7-03-16 00:00    点击量: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两会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省局与各地的协调联动,形成上行下达的机制。优化省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了局网站、行政受理大厅和新闻发布的作用,定期有序地发布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了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准确一致。

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省局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栏目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2016年 1月 1日至12月 31日,省局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8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类信息544条,占28.36%;通告公告类信息460条,占23.98%;法规类文件信息33条,占1.72%;专栏类信息348条,占18.14%;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类信息396条,占20.65%;综合类信息41条,占2.14%;公众服务类信息77条,占4.01%;许可服务类信息19条,占0.99%。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监管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食品药品监管专项工作方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度要点、重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预案等。

4.行政许可:实行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省政府审定公布的《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明确要求,非经规定程序,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在目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我局在局官网设置了“许可目录”专栏,对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审批流程图、设定依据、承办处室、收费依据和标准,审批各环节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审核标准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切实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审批。

5.统计数据:包括国家总局要求上报的各类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6.公告通告:包括国家总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7.工作动态:包括国家总局及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本省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情况分析、用药常识、科学饮食、培训教育、国际省际合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8、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建立办理结果公开制度确保两会议案答复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2016年,省局政务大厅共审核办理有关事项4152件,其中即办件52件;涉及药品生产类485件,药品流通监管类444件,药品注册类1291件,医疗器械监管类435件,保化安全监管类156件,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类121件,广告类1168件。累计在省局政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35批1974条,办事指南89条。

二、抽检及专项整治信息公开。

由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累计对食品进行抽检7552批次,并对43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行了的通告;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加大飞行检查和整治力度,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8份,撤销GSP证书3家,收回GSP证书11家,立案38起,处罚金额150万余元;对零售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25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8家,撤销和收回GSP证书39家,立案334起,处罚金额52万余元;对医疗机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6份,立案50起,处罚金额160万余元。;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通过对药化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共收回药品GMP证书4张,警告、责令改正5家,督促企业整改一般问题12家并及时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告;

医疗器械监管处,2016年共下达监督抽样任务500批次,实际检测500批次,其中:无源类产品,不合格率为1%;有源类产品,不合格率为10%,并在省局网站发布了1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其中涉及13批次监督抽验不符合规定产品:

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监管处根据国家总局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生湿面制品、食用植物油塑化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安全追溯体系、肉及肉制品兽药残留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其中29家企业分别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32家企业被评为C级信用等级,203家企业被评为B级信用等级,并及时在网站上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

截止2016年年底,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5次,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次,化妆品监督抽样结果公告1次,发布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23期。

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16年全省符合公开条件行政处罚案件5266件,公开5266件,公开率100%。其中省局13起、西安2751起、宝鸡275起、咸阳304起、铜川76起、渭南241起、延安358起、榆林106起、汉中545起、安康383、商洛99起、杨凌60、韩城5起、神木25起、府谷25起。

四、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

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信息。2016年,按照省审改办有关文件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内容,及时将部分生产经营许可取消、下放和新承接的行政权利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要求各处室对政府网站公布的相关许可事项具体内容、流程图进行核对,确保网上权责清单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五、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1、发展规划公开情况。2016年10月,在省局网站公开了《陕西省 “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2、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3月,在省局局网站公开了财政厅批复省局的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6年8月,在省局网站公开了财政厅批复的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3、行政事业收费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目录公开制度,2016年1月公开了省局行政收费流程。2016年4月,公开了省局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包括各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收费流程等内容。2016年12月,公开了省局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4、重大项目公开情况。2016年对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招标采购项目信息,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局网站进行发布,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做好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回应。

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出台、重点工作进展、热点问题回应等,认真开展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

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制修订和解读工作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出台后,我局及时认真通过省局政务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新闻宣传等方式做好解读推广工作。省级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法规起草过程中,我局通过“文件通知”专栏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并在局务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2016年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及时通过网站做好发布宣传贯彻等安排,使公众获取更严谨、更详细、更科学的解读信息。同时,为了使政策法规更加通俗易懂,我局与新闻媒体合作,以图文结合的形式解释食药安全政策法规。2016年我局发布《行政诉讼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解读等,共计12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课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部门,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确保答复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

(一)申请情况。2016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45件,其中:通过在线平台、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申请22件,占48.9%;以信函形式申请23件,占51.1%。

(二)回复情况。45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中,均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省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0件。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4件由申请人主动撤回,1件作出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

六、两会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22件,其中省人大建议4件,省政协提案18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实现了五个100%目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文复摘要上网公示的要求,我们及时将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内容上网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我们还将建议提案提出人对答复内容的满意情况一并上网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2017年,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不断规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案件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监管公信力,有力地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加强舆论监督、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不断完善省局网站的栏目设置和检索功能的基础上,扩大我局新媒体公开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积极拓展外部公开平台和渠道。

(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将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统筹考虑,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灵活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等开展解读,同时对公众和媒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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