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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与西安交通大学召开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 : 2020-10-10 08:13    点击量:  来源:

日前,省药监局与西安交通大学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召开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医学部主任颜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锦川,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院长王嗣岑共同主持。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副主任贺浪冲、药学院副院长方宇及省药监局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生命学院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围绕进一步完善协作沟通机制,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加强合作,推进人才培养具体事项落实进行研究讨论。

会前,应宏锋一行考察了创新港药物科学与技术研究院。会议听取了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和省食品药品检验院、省医疗器械检验院2个分基地工作汇报,围绕加强药品监管、生命科学、3D打印技术等更多领域科研合作以及加快推进人才培训计划实施等进行探讨交流。

颜虹指出,药品监管科学涉及药学、生命科学、机械制造等多个学科,西安交通大学具有丰富的学科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专家代表座谈会上明确要求,要站位全局、着眼长远,聚焦面临的老难题和新挑战,拿出实招硬招。下一步,一是要进一步整合全校的科研和教育资源,加强与省药监局具体对接,把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推进法规制度研究,在改进药品监督管理、优化审评审批方面形成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加强监管科学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形成一批有力支撑科学监管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研究成果。三是要大力“跑五”,与省药监局联合申报国家基地。四是药学院要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任务具体落实,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要落实。

应宏锋指出,省药监局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省食品药品检验院国家微生物室、GLP实验室、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的建立,省医疗器械检验院人工智能、组织工程、3D打印项目建设,将使陕西药品监管能力和研发水平走在西部的前列;西安交通大学正朝着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在医药方面已形成了以卢秉恒院士引领的医疗器械国际领先研发项目为标志的医药、生命、机械等多学科融合的独特优势,使我们对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的长远发展充满信心。立足国家战略布局和我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及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下一步研究院的建设发展要坚持“四个面向”,推进我省药品监管科学创新和发展,助力制药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一要面向科技前沿,积极发挥西安交通大学在3D打印、医工结合等方面的优势,将申报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的定位侧重于医疗器械研发方向,争取承担更多的国家监管科学重大研究课题。二要面向实际需求,进一步解决我省药品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两品一械”监管、研发、应用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三要面向成果转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搭建高校与企业对接的桥梁,助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成产品,助力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四要面向人才培养,研究院要加强交大医药教师和学子的实践能力、药监局干部职工药品监管业务知识的培养,构建学校学科教育和检验检测机构实践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落实好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张迈曾在研究院揭牌大会上提出的要求,在继续做好7月3日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达成的五项共识基础上,聚焦“四个面向”,做好五个方面具体工作:一是加大申报国家级西北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的力度。要突出西安交通大学在3D打印、医工结合等方面的科研优势,特别是卢秉恒院士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领域的影响力,将申报国家药品监管科学研究院的定位侧重于医疗器械研发方向,凸显陕西优势与特色。二是进一步加强深度合作。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监管政策法规研究和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等,双方要进一步加深合作。要将省药监局法规处、审评中心等处室和单位,对外合作的研究性内容,以及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生命学院、机械学院等院系与药械相关的研究都纳入研究院平台。通过搭建深度合作平台,实质性推进双方互利的研究院建设,把研究院做实做强、做出品牌。三是探索推进科研成果转化。研究院要探索搭建成果转化平台。探索药械研发与临床试验的紧密结合,与临床机构合作建立研究院临床药物研究中心;与药物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以及科技、卫健、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合作,建立研究院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四是加强高水平继续教育合作。省药监局要积极发挥省食品药品检验院、省医疗器械检验院面向企业、面向监管的实训优势,分别制定3—5个针对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实习和教师科学研究的“定制式”、“现场导师制”短期培训班次,让培训更有实效;西安交通大学要发挥学科教育优势,为省药监局提供5—10人的3—6月专业进修安排,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省药监局还要将已建成的药械企业实训基地纳入研究院共同管理,让实训基地为西安交通大学药械学科建设、科研开发、成果转化服务。五是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要按照机构健全、运行通畅、目标清晰、沟通常态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持信息互通、进展同步;研究院办公室要加强力量,履行好研究院日常工作运行职责,定期召开协商会议,落实好领导小组确定的重大事项,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各分基地要发挥职能,主动作为,扩大务实合作,提升合作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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