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001001 | ||
来信主题 | 2023年10月1日晚上19点30分在广兴路(咱家果蔬超市)买到过期伊明鸡翅一包) | ||
姓 名 | 邢* | ||
性 别 | 男 | ||
年 龄 | 39 | ||
手 机 | 153****9222 | ||
地 址 | 西安市******** | ||
邮 箱 | 1********5@qq.com | ||
发件IP | *********** | ||
来信时间 | 2023年10月1日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3年10月1日国庆期间,晚上19点30分来到广兴路咱家果蔬超市购买袋装腌制鸡翅,果蔬店一位中年女士,从冰柜拿给我一袋伊明牌,鸡翅,回到家后,打开袋子有点酸味,我还以为就是这个腌制味道,直到把鸡翅放到烤箱烤出来后,吃了一口后发现还是酸的,赶紧看了下保持期,发现袋口喷码标识请于2023年09月30日前食用,发现一过期,再次进行聚举报,灞桥区,这家店,不顾百姓饮食安全,请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对此商户味道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款,对我本人进行赔偿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我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监管职权,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 ||
处理对象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处理时间 | 2023-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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