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yjj/2019-00054
有效
2017年05月22日 00:00
一、 全省食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食品经营许可(附表1)
1.一季度末,全省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66769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52280个,新增11228个家,注销2580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14489个,其中,食品流通许可旧证65738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48751个。
一季度末,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98957家,其中:互联网经营1042家;新增食品销售经营者7068家,注销1631家。持有新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44527家,新增3429家,注销790家,包括内设中央厨房844家,新增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62家,新增3家;互联网经营437家,新增24家。持有新证的单位食堂8796家,新增731家,注销159家;包括学校食堂3559家,新增419家,注销9家。
2.食品经营项目类型
截止一季度末,全省共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97539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64.05%。本季度新增9250家,其中含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4961家,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4289家;注销1285家,其中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474家,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811家。
截止一季度末,全省共有散装食品销售者34970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22.96%。本季度新增2860家,其中含销售冷藏冷冻食品者1524家,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者1336家;注销994家,其中含销售冷藏冷冻食品者126家,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者868家。
截止一季度末,全省共有特殊食品销售者14617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9.6%。本季度新增1880家,其中含保健食品销售企业1616家,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销售者4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675家,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218家;注销20家,其中含保健食品销售企者21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10家,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7家。
截止一季度末,全省共有其他类食品销售者7972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5.24%,新增247家,注销5家;有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7842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31.42%,新增5453家,注销566家;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者4706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3.09%,新增448家,注销92家;有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683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1.11%,新增71家,注销33家;有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740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1.14%,新增184家,注销32家;有自制饮品制售者2414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1.59%,新增354家,注销28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8498家,占主体业态总数的12.15%,新增6090家,注销27家。
(二)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附表2)
1.一季度末,西安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54438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26971个,新增4287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27467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15421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2046个。
从主体业态看,西安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9079家,增加2845家;餐饮服务经营者6851家,增加1239家;单位食堂1041家,增加203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5803家,散装食品销售者5881家,特殊食品销售者6723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970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9822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489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69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497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353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87家。
2.一季度末,宝鸡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37083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24379个,新增1007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2704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7045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659个。
从主体业态看,宝鸡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5869家,增加624家,餐饮服务经营者7695家,增加348家;单位食堂815家,增加35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4395家,散装食品销售者2140家,特殊食品销售者784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42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045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409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83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59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75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5847家。
3.一季度末,咸阳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5045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4663个,新增832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0379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6468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3914个。
从主体业态看,咸阳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8058家,增加351家,餐饮服务经营者5585家,增加422家;单位食堂1020家,增加59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8923家,散装食品销售者3434家,特殊食品销售者1452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275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6572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787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26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277家,自制饮品制售者204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217家。
4.一季度末,铜川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7518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5393个,新增340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2125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1012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113个。
从主体业态看,铜川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2683家,增加198家,餐饮服务经营者2478家,增加131家;单位食堂232家,增加11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622家,散装食品销售者1147家,特殊食品销售者190家,其他类食品销售2507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1732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50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3家,自制饮品制售者5家。
5.一季度末,渭南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6963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2331个,新增1357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4629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8698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931个。
从主体业态看,渭南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8025家,增加90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3338家,增加311家;单位食堂968家,增加144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7699家,散装食品销售者2614家,特殊食品销售者525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057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3469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87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262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67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50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50家。
6.一季度末,延安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0519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8739个,新增674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780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861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919个。
从主体业态看,延安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0753家,增加329家,餐饮服务经营者6695家,增加269家;单位食堂1291家,增加76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0498家,散装食品销售者1625家,特殊食品销售者479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912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7099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453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31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143家,自制饮品制售者87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54家。
7.一季度末,榆林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3148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4071个,新增1091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9077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4577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4500个。
从主体业态看,榆林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9366家,增加631家,餐饮服务经营者3461家,增加352家;单位食堂1244家,增加108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3855家,散装食品销售者8972家,特殊食品销售者668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112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3748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96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43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84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00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27家。
8.一季度末,汉中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3300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0992个,新增434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2308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7120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188个。
从主体业态看,汉中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7698家,增加266家,餐饮服务经营者2778家,增加140家;单位食堂518家,增加28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12530家,散装食品销售者4554家,特殊食品销售者1637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692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3538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912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141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362家,自制饮品制售者219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379家。
9.一季度末,安康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28953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8379个,新增635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20574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12753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7821个。
从主体业态看,安康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5343家,增加476家,餐饮服务经营者2484家,增加128家;单位食堂552家,增加31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5369家,散装食品销售者2574家,特殊食品销售者772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9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2455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173家,生食类制售者6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53家,自制饮品制售者41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9家。
10.一季度末,商洛市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16702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5327个,新增428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1375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792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583个。
从主体业态看,商洛市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11400家,增加364家,餐饮服务经营者2890家,增加47家;单位食堂1037家,增加17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6070家,散装食品销售者1787家,特殊食品销售者1242家,其他类食品销售者296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4514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25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617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61家,自制饮品制售者66家,其他类食品制售者1422家。
11.一季度末,杨凌示范区共有食品有效许可证3100个,其中:食品经营许可新证1035个,新增143个;食品经营许可旧证2065个,包括食品流通许可旧证991个,餐饮服务许可旧证1074个。
从主体业态看,杨凌示范区持有新证的食品销售经营者685家,增加82家,餐饮服务经营者272家,增加42家;单位食堂78家,增加19家。
食品经营项目类型有预包装食品销售者775家,散装食品销售者242家,特殊食品销售者145家,热食类食品制售者848家,冷食类食品制售者25家,生食类食品制售者3家,糕点类食品制售者34家,自制饮品制售者14家,其他类食品制售6家。
(三)全省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管(附表3)
1.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046家、3159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277人次,快检食品生产主体376家次,快检食品678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生产企业77家次和违法违规问题134个,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9家次,131家次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整改。
2.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1家、98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97人次,快检生产主体9家次,快检食品17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家次和违法违规问题4个, 2家次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完成整改。
3.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6191家、8309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9460人次,快检生产主体876家次,快检食品1354批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加工小作坊205家次和违法违规问题262个,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12家次, 464家次食品加工小作坊完成整改。
(四)全省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附表4)
1.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91899家、128410家次,含农村地区12009家、15412家次,分别占检查食品经营主体总数的13.07%和12.00%;出动检查人员184897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2009人次;快检经营主体7643家次,快检食品31367批次,快检不合格食品29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2478家,其中农村地区411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607个,其中农村地区357个;有6050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606家。
本季度,6825户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实施“明厨亮灶”,同比增长101.86%;对32932户餐饮经营者进行量化分级评定,优秀1931户,同比增长90.43%,良好16612户,同比增长26.08%,一般的14389户,同比增长7.63%。
2.各市(区)食品流通环节日常监管(见附表5)
一季度,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21587家、31790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294家、185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7992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283人次;快检经营主体3331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44家次;快检食品11955批次,其中农村地区361批次;快检不合格食品8批次,其中农村地区5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352家,其中农村地区26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594个,其中农村地区47个;2384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57家。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3653家、17315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094家,107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6578人次,其中农村地区1254人次;快检经营主体43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54家次;快检食品4573批次,其中农村地区89批次;快检不合格食品4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46家,其中农村地区38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39个,其中农村地区3个;252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13家。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4451家、6718家次,其中农村地区765家,117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967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408人次;快检经营主体36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49家;快检食品832批次,其中农村地区93批次;快检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农村地区1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16家,其中农村地区4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98个,其中农村地区29个;,139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51家;。
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6107家、975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805家、116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2172人次,其中农村地区1309人次;快检经营主体21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0家次;,快检食品880批次,其中农村地区50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8家,其中农村地区11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1个,其中农村地区22个;37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14家
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7844家、9673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453家、287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282人次,其中农村地区5218人次;快检经营主体549家次,其中农村地区78家次;快检食品1125批次,其中农村地区203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685家,其中农村地区177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13个,其中农村地区70个;1055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245家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2822家、21199家次,其中农村地区938家、161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1953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242人次;快检经营主体893家次,其中农村地区285家次;,快检食品5749批次,其中农村地区4278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280家,其中农村地区22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74个,其中农村地区9个;236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24家。
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8148家、9331家次,其中农村地区486家、49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3169人次,其中农村地区799人次;快检经营主体328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5家次;,快检食品623批次,其中农村地区30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650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48个;1388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37家。
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6843家、9400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304家、133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487人次,其中农村地区2002人次;快检经营主体255家次,其中农村地区65家次;快检食品370批次,其中农村地区80批次;快检不合格食品10批次,其中农村地区3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9家,其中农村地区3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4个,其中农村地区31个;95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55家。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4836家、6073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171家、160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040人次,其中农村地区3562人次;快检经营主体57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388家次;快检食品879批次,其中农村地区544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32家,其中农村地区45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337个,其中农村地区73个;304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75家。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3900家、5277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501家、203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5221人次,其中农村地区455人次;快检经营主体568家次,其中农村地区512家次;快检食品4186批次,其中农村地区4008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79家,其中农村地区44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89个,其中农村地区73个;75家食品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其中农村地区38个。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经营主体1708家、1882家次,其中农村地区198家、198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036人次,其中农村地区396人次;快检生产主体141家次,其中农村地区34家次;快检食品195批次,其中农村地区86批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者1家,85家食品经营者完成整改。
(五)全省食品违法案件查处
1.全省食品生产环节违法案件查处(附表6)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食品生产环节一般程序违法案件172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1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2件,食品加工小作坊119件;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简易程序案件57件。
一季度,一般程序案件来源中,投诉举报13件,占案件总数的7.56%;抽检监测73件,占案件总数的42.44%;执法检验23件,占案件总数的13.37%;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50件,占案件总数的29.07%;其他各类13件,占案件总数的7.56%。
一季度,简易程序案件中,投诉举报3件,同比降低50%;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9件,同比增长1125%。
一季度,一般程序案件涉案货值全部为5万元以下案件,涉案货值11.35万元,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06万元,食品加工小作坊4.29万元。没收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所得8.96万元,处以罚款94.36万元;处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罚款2.5万元;没收食品加工小作坊违法所得1.65万元,处以罚款41.51万元;责令5户次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户次,食品加工小作坊2户次;查处无证生产食品7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件,食品加工小作坊6件;捣毁制假售假食品加工小作坊窝点1户;分别移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各1件;刑事判决食品生产企业案件1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4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3件,食品加工小作坊21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49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5件,食品加工小作坊24件。
一季度,简易程序案件货值均为5万元以下案件,涉案货值0.08万元,对违法主体罚款0.44万元。
2.全省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查处(附表7)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食品经营环节一般程序违法案件663件,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78件,其中:食品销售案件320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289件;单位食堂食品案件54件,含学校食堂42件。
食品经营环节一般程序案件来源中,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425件,占案件总数的64.10%,其中,食品销售案件179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194件,单位食堂食品案件52件;投诉举报54件,占案件总数的8.14%,其中,食品销售案件41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13件;执法检验42件,占案件总数的6.33%,其中,食品销售案件21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21件;抽检监测118件,占案件总数的17.8%,其中,食品销售案件67件,餐饮服务食品案件51件;其他各类24件,占案件总数的3.62%。
食品经营环节简易程序案件223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85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数的82.96%;投诉举报21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数的9.42%;执法检验4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数的1.79%;其他各类13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数的5.83%。
食品经营环节一般程序案件涉案物品货值41.08万元,其中,食品销售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319件,5-20万元的1件,货值合计34.6万元;餐饮服务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289件,货值6.27万元;单位食堂案值在5万元以下的54件,货值0.21万元。
一季度,食品经营环节一般程序案件对438户次处以罚款344.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16万元,其中,对食品销售单位181户次处以罚款197.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21万元;对餐饮服务单位213户次处以罚款127.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5万元;对单位食堂44户次处以罚款2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16万元。责令13户次停业整改,其中,食品销售单位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户次,单位食堂2户次;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1件。查处无证经营29户,其中,食品销售者3户,餐饮服务者26户。将食品销售案件3件及餐饮服务案件1件移送司法机关。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91件,其中,食品销售136件,餐饮服务147件,单位食堂8件。符合公开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301件,其中,食品销售单位144件,餐饮服务单位149件,单位食堂8件。
一季度,食品简易程序案件涉案货值7.12万元,对166户次食品经营者处以罚款18.41万元。
二、全省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8)
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95家、214家次;检查保健食品237种次;快检保健食品30批次,全部合格;发现违法违规生产10家次,17家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完成整改。
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52家、11626家次;快检保健食品414批次,检出不合格保健食品5批次,合格率为98.79%;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企业159家次,228家次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完成整改,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3家次。
(二)全省违法保健食品案件查处(附表9)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一般程序保健食品案件22件。案件来源中,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7件,占一般程序案件数的77.27%;投诉举报2件,占一般程序案件数的9.09%;执法检验3件,占一般程序案件数的13.64%;违法主体分别是流通单位19件,生产单位2件,其他单位1件;案件货值均在5万元以下,共涉及物品总值5万元;对违法案件主体罚款1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8万元;责令3户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停业整改;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件;全部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14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一般程序案件违法行为中,未经许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1件,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1件,未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进行查验的10件,生产经营明令禁止的1件,被责令召回或停止经营仍拒不召回或停止经营的1件,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3件,其他违法行为的4件。
一季度,共查处保健食品简易程序违法案件6件,其中:投诉举报1件,执法检验1件,其他各类案件4件;案件货值均在5万元以下;违法主体为流通单位,涉案货值0.21万元,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0.34万元。
三、 全省药品监督管理
(一)省局药品注册行政受理(附表10)
一季度,省局受理药品按新药程序申报的中药天然药物临床试验申请1件;药品补充审批申请41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23件,化学药品18件;药品补充备案申请82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68件,化学药品14件;药品再注册申请7件,其中,中药天然药物4件,化学药品3件。
(二)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1)
一季度,全省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83家次,其中,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家次,占检查企业总数的54.64%,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26家次,占检查企业总数的14.21%;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61人次;发现违法违规的药品生产企业16家次,责令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全省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2)
1.一季度,全省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696家次,其中:药品批发企业360家次,同比增长13.21%;药品零售企业5336家次,同比减少19.37%。
在对360家次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36家次,占被检查企业的0.63%,同比降低20%,其中,未遵守GSP规定的32家次,未遵守GSP关于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要求的6家次,涉及假药的1家次,其他各类问题的7家次;完成整改的药品经营企业33家次;撤销GSP证书1张,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358家。
在对5336家次药品零售企业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药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593家次,占检查企业的10.41%,同比降低17.06%,其中,未遵守GSP规定的283家次,同比降低31.97%,未遵守GSP关于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要求56家次,同比增长21.74%,涉及假药13家次,同比降低7.14%,涉及劣药24家次,同比降低48.94%,无照经营3家次,同比降低57.14%,非法渠道购进药品19家次,同比增长35.71%,其他各类问题的285家次,同比增长33.80%;完成整改的药品零售企业502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的91家。
2.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3)
一季度,西安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41家次,存在违法违规155家次,占检查企业的12.49%;完成整改112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18家。
宝鸡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1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27家次,占检查企业的4.37%,完成整改22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361家。
咸阳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71家次,存在违法违规159家次,占检查企业的27.85%,完成整改96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64家。
铜川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4家次,存在违法违规25家次,占检查企业的17.36%,完成整改25家次。
渭南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35家次,存在违法违规36家次,占检查企业的6.73%,完成整改52家次。
延安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38家次,存在违法违规59家次,占检查企业的7.04%,完成整改59家次。
榆林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46家次,存在违法违规78家次,占检查企业的23.01%,完成整改102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1家。
汉中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73家次,存在违法违规19家次,占检查企业的4.02%,完成整改17家次。
安康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55家次,存在违法违规52家次,占检查企业的14.65%,完成整改34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3家。
商洛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81家次,存在违法违规11家次,占检查企业的2.29%,完成整改11家次,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2家。
杨凌示范区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2家次,存在违法违规2家次,占检查企业的4.76%。
(四)全省违法药品案件查处(附表14)
1.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药品一般程序案件293件,同比增长7.33%;货值总金额46.46万元,同比降低28.11%;罚款99.17万元,同比降低22.84%;没收违法所得23.99万元,同比增长186.96%;其中:案值5万元以下291件,5-20万元2件。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8件,占违法案件数的43.69%;投诉举报29件,占违法案件数的9.90%;监督抽检38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2.97%;执法检验51件;其他部门通报8件,占违法案件数的2.73%;其他各类案件39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3.31%。违法主体中药品生产企业案件9件,同比降低60.87%;药品经营企业案件227件,同比增长17.62%;医疗机构案件47件,同比降低12.96%;其他单位案件10件,同比增长233.33%。全省取缔无证经营药品4户;责令27户药品企业停业整顿,同比增长17.39%;移送司法机关立案10件,刑事处罚3人;全部公开符合公开条件的143件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
2.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药品简易程序案件134件,同比降低31.28%;货值总金额2.21万元,同比降低7.14%;罚款8.43万元,同比降低19.48%;案值全部为5万元以下。案件来源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0件,占违法案件数的89.55%;投诉举报9件,占违法案件数的6.72%;监督抽检2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49%;其他各类案件3件。违法主体中药品经营企业案件76件,同比降低44.12%,医疗机构案件58件,同比增长13.73%。
3.一季度违法案件中:生产假劣药案件11件,货值金额20.10万元,罚款29.71万元,其中:按假药论处案件1件,货值0.19万元;劣药案件5件,货值15.18万元,罚款22.85万元;按劣药论处5件,货值4.73万元,罚款6.86万元。销售假劣药案件76件,货值金额12.28万元,罚款14.45万元,其中:假药案件14件,货值0.32万元,罚款1.0万元;按假药论处案件6件,货值0.90万元,罚款1.08万元;劣药案件25件,货值4.71万元,罚款7.77万元;按劣药论处31件,货值6.35万元,罚款4.60万元,含互联网销售假劣药案件1件,货值1.70万元。
(五)全省药品抽验(附表15)
一季度,全省共对243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取样品并对172批次药品样品进行检验,合格155批次,合格率90.12%;不合格17批次。对45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检验,合格43批次,合格率95.56%。
一季度,在抽验51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8种药品中检验71批次,不合格品种2种,检验18家药品生产企业8种21批次国家基本药物全部合格;在抽验104家药品经营部门的99种药品中检验61批次 ,合格率为86.89%,包括11批次国家基本药物,合格率为90.91%;在抽验药品使用部门88家的82种药品中检验40批次,合格率为77.50%,包括13批次国家基本药物,合格率为92.31%。
四、 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一)全省医疗器械审批(附表16)
一季度末,全省实有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件252件,本期受理备案注册42件,批准22件,减少2件;实有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512件,本期备案注册批准31件,延续注册批准18件。
(二)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及备案(附表17)
一季度末,全省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92家,含有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的88家,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的212家,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的4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包括仅无菌医疗器械产品企业39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3.36%;仅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企业5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71%,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企业43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4.73%,体外诊断试剂(IVD)产品企业13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4.45%,定制式义齿产品企业82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28.08%。
一季度期末,全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52件,本期新增11件,变更20件,注销2件;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件88件,本期新增5件,变更5件,补发2件,备案标注2件。
全省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7家,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6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数的5.48%,省重点监管企业41家,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总数的14.04%。
(三)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及备案(附表18)
一季度末,全省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中,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1004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462家,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2637家;仅从事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430家;仅从事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55家,同时从事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的694家;从事体外诊断试剂(IVD)经营的企业324家;全省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
一季度末,全省实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099件,本期新增274件,变更89件,延续18件,注销4件;实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3641件,本期新增563件,变更129件,备案标注1件。
(四)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19)
一季度,全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94家次,同比增长49.23%,其中,检查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17家次,占检查总家次的60.31%;检查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69家次,占检查总家次的35.57%;检查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13家次,占检查总家次的6.70%。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8家次,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13家次,将2家生产企业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一季度,检查重点监管企业40家次,同比增长29.03%,其中,国家重点监管企业10家次,省重点监管企业30家次。
一季度,全面检查高风险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9家,通过检查16家,3家未通过;全面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全部通过;全面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4家,2家未通过。
一季度,省级及以下组织对4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责令1家生产企业停产整改。
(五)全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日常监管(附表20)
一季度,全省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131家次,同比增长40.89%,省级及以下组织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571家次。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企业160家次,完成整改的经营企业194家次,将39家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一季度,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213家次,同比降低22.84%,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使用单位186家次,完成整改的使用单位228家次,将37家使用单位违法行为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
(六)全省违法医疗器械案件查处(附表21)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医疗器械一般程序案件41件,同比增长13.89%,涉案货值达131万元。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质量案件10件,占案件总数的24.39%,同比增长42.86%;违法证照管理3件,占案件总数的7.32%,同比降低66.67%;违法流通秩序6件,占案件总数的14.63%,同比增长50%;其他案件22件,占案件总数的53.66%,同比增长37.5%。
一季度,医疗器械一般程序案件来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27件,占违法案件数的65.85%,同比增长17.39%;投诉举报3件,占违法案件数的7.32%,同比降低40%;监督抽验7件,占违法案件数的17.07%,同比增长75%;执法检验3件,占违法案件数的7.32%,同比增长50.00%;其他案件1件,占违法案件数的2.44%;。
一季度,医疗器械一般程序违法案件货值5万元以下的40件,50-1000万元的1件;主要违法主体为生产企业3件,占违法案件的7.32%;经营企业14件,占违法案件的34.15%;医疗机构23件,占违法案件的56.10%;其他机构1件,占违法案件的2.44%;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27.4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全部公开符合条件的11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医疗器械简易程序案件128件,同比增长2033.33%,涉案货值3.65万元。其中,涉及医疗器械质量案件1件,其他案件127件。案件主要来源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125件,占简易违法案件的97.66%,投诉举报1件,其他案件2件;案件货值全部在5万元以下;案件涉及医疗机构124件,占简易违法案件的96.88%;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件;对涉案违法主体处以罚款12.64万元。
五、 全省化妆品监督管理
(一)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附表22)
一季度,全省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7家、161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71人次;检查化妆品品种670种次,抽验化妆品203批次,同比增长79.31%,合格率100%;检查发现2家企业生产记录缺失、不完整,同比降低150%,责令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整顿。
(二)全省化妆品案件查处(附表23)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化妆品一般程序案件15件,同比增长114.29%,涉案货值3.61万元,均为货值2万元以下案件。其中,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10件,占案件总数的66.67%;美容美发机构案件5件,占案件总数的33.33%;对违法主体处以罚款1.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万元;责令1户美容美发机构停业整顿;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件。
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法化妆品简易程序案件12件,同比增长200%;涉案货值0.32万元;违法案件均为案值2万元以下,对涉案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7件,美容美发机构案件4件及其他机构案件1合计处以罚款0.9万元。
六、 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分析
(一)全省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附表24)
一季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接收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3132件,同比降低0.60%,受理2549件,同比增长2.82%,移送其他部门8件,立案124件,结案215件。
1. 全省收到食品投诉举报2381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76.02%,
同比降低4.87%。其中,电话1745件,同比降低17.38%;网络242件,同比增长29.41%;信件116件,同比增长190%;走访142件,同比增长136.67%;其他136件,同比增长30.77%。受理投诉举报2028件,其中,受理生产环节153件,流通环节1253件,消费与使用环节673件,其他13件;立案101件,结案166件。
2. 全省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66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8.49%,
同比增长47.78%。其中,电话180件,同比增长30.43%;网络27件,同比增长58.82%;信件6件,同比增长100%;走访36件,同比增长157.14%;其他17件,同比增长112.50%。受理投诉举报203件,其中,研制环节1件,流通环节205件,消费与使用环节2件;移送其他部门3件,立案6件,结案3件。
3. 全省共收到药品投诉举报333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10.63%,
同比增长8.12%。其中,电话251件,同比增长15.14%;网络18件,同比降低37.93%;信件6件;走访33件,同比增长94.12%;其他25件,同比降低34.21%。受理投诉举报208件,其中,生产环节3件,流通环节182件,消费与使用环节28件,其他5件;移送其他部门3件,立案16件,结案38件。
4. 全省共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61件,是投诉举报总量的1.95%,
同比降低11.59%。其中:电话51件,同比增长18.60%;网络7件,同比降低41.67%;走访2件,同比降低75.00%;其他1件,同比降低75.00%。受理投诉举报50件,其中,流通环节40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2件;结案4件。
5. 全省共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77件,是投诉举报总量2.46%,
同比降低15.38%。其中:电话49件,同比降低30%;网络6件,同比降低60%;信件2件,走访11件,其他9件。受理投诉举报50件,其中,生产环节4件,流通环节34件,消费与使用环节12件,其他2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1件,结案4件。
6.全省共收到其他各类投诉举报14件,是投诉举报总量0.45%,其中:电话12件,走访1件,其他渠道1件。受理投诉举报10件,其中,流通环节9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
7.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接收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咨询527件,意见和建议2件。
(二)各市(区)受理投诉举报及立案查处(附表25,26)
一季度,西安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331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42.5%;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058件,同比降低29.93%;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30件,同比增长46.07%;收到药品投诉举报89件,同比降低28.23%;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23件,同比降低41.03%;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31件,同比降低51.56%。受理案件1269件,立案40件,结案106件。
宝鸡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43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4.57%;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06件,同比增长100%;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9件,同比增长137.5%;收到药品投诉举报16件,同比降低15.79%;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件,同比降低75%。受理案件142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立案15件,结案13件。
咸阳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41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4.50%;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97件,同比增长27.63%;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3件,同比增长225%;收到药品投诉举报24件,同比增长4.35%;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1件,同比降低66.67%;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5件,同比增长150%。受理案件128件,移送其他部门2件,立案29件,结案35件。
铜川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9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0.61%;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6件,同比增长14.29%;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件;收到药品投诉举报24件;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1件。受理案件16件,结案1件。
渭南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69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5.4%;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42件,同比增长47.92%;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2件,同比增长100%;收到药品投诉举报7件,同比降低36.36%;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5件,同比增长66.67%;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71.43%。受理案件158件,立案24件,结案28件。
延安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16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3.7%;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03件,同比增长74.58%;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增长300%;收到药品投诉举报5件;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增长300%。受理案件104件。
榆林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73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5.52%;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59件,同比降低38.13%;收到药品投诉举报5件,同比降低70.59%;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7件,同比增长133.33%;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33.33%。受理案件170件,立案11件,结案1件。
汉中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304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9.71%;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233件,同比增长34.68%;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25件,同比增长47.06%;收到药品投诉举报38件,同比增长123.53%;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4件,同比降低20%。受理案件302件,立案5件,结案11件。
安康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159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5.08%;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124件,同比增长26.53%;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6件,同比增长20.00%;收到药品投诉举报19件,同比降低5.00%;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2件,同比降低71.43%;收到医疗器械投诉举报5件,同比增长66.67%。受理案件95件,移送其他部门1件,结案15件。
商洛市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68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2.17%;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56件,同比增长40.00%;收到保健食品投诉举报1件,同比降低50.00%;收到药品投诉举报5件,同比降低37.5%;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6件,同比增长200%。受理案件55件,结案5件。
杨凌示范区接收四品一械投诉举报45件,占全省投诉举报总量的1.44%;其中,收到食品投诉举报41件,同比增127.78%;收到药品投诉举报3件,同比降低25.00%;收到化妆品投诉举报1件。受理案件45件。
(说明:报告数据来源于《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第一季度报表,报告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分别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受理、审批、监管等相关情况汇总分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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