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yjj/2019-00140
有效
2019年02月14日 10:14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许可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制定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落实表,明确牵头单位、检验形式、时间进度。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放管服”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加大督查和评议考核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二是修订完善省局和市、县局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我们全面梳理了《陕西省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中涉及省局的20项许可项目,以及市、县局的13项行政许可项目,对设定依据、许可内容等逐一重新核定,及时修订了相关依据。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对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逐项研究论证,提出取消和保留的建议,凡是无法律依据,或者通过省信用信息平台及相关部门网站等可获取的共享信息,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截止目前,共取消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14项。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调整了《省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了8项中介服务事项。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决定。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国家总局先后取消的两批许可事项在省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对已经取消的许可事项,要求受理大厅和各处室及时停止相关受理工作,并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具体措施。
四是积极推进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我局涉及委托或下放自贸区实施的许可事项共14项,其中委托类13项,下放类1项。为做好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向自贸试验区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对接工作的函》、《关于在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并针对每项委托或下放事项制定了承接标准,要求各自贸区结合实际对许可事项有关资质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按照成熟一批承接落实一批的原则,对已经具备承接能力和条件的,签订协议,完成下放。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研究向自贸区下放审批事项相关事宜,积极协调下放和委托事项的具体衔接工作。目前,向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委托下放审批事项14项,向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委托下放审批事项11项。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开展现行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按照要求,我局于2017年8月组织开展了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了梳理,逐条研讨,并提出清理意见书面报告了省政府法制办。目前,我局现行行政法规2件,分别是《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政府规章1件,《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经认真研究,拟提请改《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废止《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工作要求,我们对保健用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科学依法简政放权,促进我省保健用品产业良性发展,为此,我们对保健用品管理的思路、方式、内容需作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随着保健用品行业的不断创新与发展,我省保健用品的科技含量明显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要求也不断提高,企业规模也相应扩大,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和经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论证制度、审核制度、公布制度、备案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8项工作机制,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审核备案、清理,都更加有序、严谨、规范。印发《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是否涉及限制竞争内容严格审核。组织清理了107个规范性文件,其中现行有效的文件57件,需要修订重新下发的文件8件,予以废止的文件42件,清理结果及时上报省法制办,同时通过省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决策程序和监督办法,坚持重大决策要过“五关”:即调查研究关、专家论证关、征求意见关、合法性审核关和集体决策关。明确规定,凡涉权涉法的重大事项必须于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前10个工作日,送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规处审核,不得上局务会审议讨论。
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在2013年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聘任条件、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要求和程序。近两年来,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在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合议、涉法事务审查、复议诉讼案件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17年以来,法律顾问审核我局行政合同、协议36件,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立法座谈、基层疑难案件讨论、处室业务工作论证等会议共41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6件(次)。
三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国家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我局2017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与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联系,上报了公职律师制度与省局首批公职律师任职请示。目前,省司法厅已正式批复,确定了我局作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和首批公职律师的合法性,推动了全省食品药品系统公职律师工作,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深入调研和广泛汲取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及西安等市区局实践基础上,经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修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17年9月印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在全省系统统一实施,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等方面起到了制度性根本保障,有力促进了全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升。
二是以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为抓手,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我局积极探索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程序,实行食品药品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核查处置结果信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是我局“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局已建成并在全省投入运行“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其中的“稽查执法”模块实现了对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立案查处进行全程信息化处理,可对日常监管和抽检快检转案件线索快速处理,可实现案件移交,提供案由库、典型案例库和法律法规库,支持全部食药监管和市场监管执法文书,对案件办理提供法条支持、模板化录入等智能化功能。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坚持每年在全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活动,将许可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将自由裁量权作为处罚案卷审查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案卷、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重点检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及依法公开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树立全省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较好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从执法资格、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制度管理和执法实务培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在局内部建立审核、考试、申办、清理工作机制,严格证件管理。坚持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持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不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及时注销执法资格。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建议提案是社情民意的集中体现和反映,也是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我局始终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办理好建议提案做为回应民声、顺应民意的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处级干部带队走访代表委员,解答问题,在深入调研和充分沟通基础上提出答复函,报相关分管局领导批阅同意,再由主管局领导进行审核,最后由局长审定签发,做到层层把关,保证了办理质量。
五、 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案件处理审批规定》、《重大案件合议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重大案件报告及督查督办制度》等对全系统重大案件的调查进展、违法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处罚及移送等环节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制度》,不断强化对全系统执法的社会监督。省局聘请了5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药品专家和新闻媒体等人员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特邀监督员,每半年向监督员通报一次工作,及时征询意见建议。邀请监督员参与局内重要工作,两年来,先后参加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医疗器械“五整治”等大型整治活动,拓宽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渠道,扩大了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联合省财政厅颁布实施了《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完善投诉举报管理与奖励机制,鼓励公众举报,举报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强化12331投诉举报平台应用,公众可以通过拨打“12331”电话、登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邮寄信件或亲自到省局投诉举报大厅等方式进行投诉举报,鼓励民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六、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面对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后行政复议、应诉、听证案件激增的新情况,我局及时修定了《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听证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听证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文书,增强工作透明度,全面加强复议、应诉和听证工作。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注重加强案件分析,主动与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当行政行为,提出完善监管具体措施,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较好解决了行政争议。近两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6件,组织行政应诉7件,行政听证5件。局领导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同时保持与局法律顾问紧密配合、积极应对,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配合法院开展开庭审理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七、 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教育。坚持联合政法院校开办法制骨干培训班,每年从全省系统中选出60余名法制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基层执法难点,邀请知名法学专家讲授《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大数据时代下的食品药品监管等热点问题和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座谈,提升了执法理念,交流了执法经验,增强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去年4月,我局向省系统征集了70余起典型案例,组织专家审定选出20余件,在省委普法办的支持下与《三秦都市报》联合开办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专栏,截止目前已刊登了8期,通过以真实案例剖析案件、解说法律,以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正确消费、合法维权。《陕西法治》杂志也对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进行选登,并作为陕西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上报了司法部。
八、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保证任务落实有力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16年底,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体系,依法预防和有效化解食品药品监管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意见。对全系统建立公开、法律顾问制度等工作明确了时限要求,并将每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问题列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今年3月,局长办公会听取了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确定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部署安排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部门工作。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每年年初都制定《依法行政要点》,印发全系统指导全年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专项指标单独设定分值,进行统一考核,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加强落实。每年中期,结合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抓好过程管理。考核结束后,总结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国家总局法制司和省法制办,并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今年3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我局印发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照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制定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创建任务分解表》,细化了各项指标,并确定了责任处室和时限要求;4月底,对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了解任务落实进展情况;6月初,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下发了《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省级部门创建工作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创建工作进行中期督查,确保了我局按时限完成相关工作事项。
四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面对新阶段新情况,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自2010年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省系统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优秀调研报告征集评选活动,为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根据当前食药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形势特点,确定调查研究主题。每年根据调研报告评选结果,编印年度优秀调研报告汇编,供基层学习参考。同时,筛选部分适用性较强的调研成果,在制度建设中进行制度转化,得到了广泛认同和参与,为在全省系统大兴调研之风、不断提升调研水平和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去年11月,组织了局领导带领分管处室赴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报告8篇,并将调研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今年5月,我局召开了2017年度全省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审会,邀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等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征集的89篇调研报告进行集中审评,经过逐篇审阅打分、复审联评,共评定出优秀调研报告30篇。
五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命名活动。2015年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2016年9月启动了“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按年度进行命名,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
九、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对照省级示范部门指标查漏补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继续推进“综合政务平台”和“大数据处理平台” 建设,加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力度,加强经费保障和执法装备硬件建设,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进奠定基础。
三是继续抓好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考核管理,深入推进全省药品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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