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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19-01-03 00:00    点击量: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两会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发挥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重点监管工作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2018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信息发布等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加强省局与各地的协调联动,形成上行下达的机制。优化省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了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受理大厅和新闻发布等的作用,定期有序地发布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了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准确一致。

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省局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栏目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局网站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9条。其中: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动态类信息456条,占18.93%;通告公告类(综合类信息和业务许可类信息)信息721条,占29.93 %;法规类文件信息10条,占0.42%;专栏类信息787条,占32.67%;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类信息435条,占18.06 %。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监管信息、监管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等。

2.政策法规:包括药品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针对省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动进行公开,并明确其有效期。按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予以公告。

3.规划计划:包括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药品监管专项工作方案、药品监管工作年度要点、重要药品监管工作专项预案等。

4.监管信息:根据《2018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安排,我局牵头负责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以全省统一建设部署分级应用的综合业务系统为依托,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稽查执法、信用评级、风险评级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实时公开,实现了全省食药监管信息的统一公开公示,查询网址gkgs. sxfda.gov.cn,方便的百姓信息查询需求。

我局严格执行省政府审定公布的《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明确要求,非经规定程序,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在目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目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我局在局官网设置了“许可目录”专栏,与“陕西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对接,对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审批流程图、设定依据、承办处室、收费依据和标准,审批各环节所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审核标准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予以公开,切实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审批。

我局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托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建设了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系统,实施全程留痕、自动抽取、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年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4172条。

5.统计数据:包括国家总局要求上报的各类药品监管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6.公告通告:包括国家总局及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通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7.工作动态:包括国家总局及各省市县药品监管工作、本省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制度建设、理论研究、情况分析、用药常识、培训教育、国际省际合作、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最新情况。

8、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建立办理结果公开制度确保两会议案答复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通过行政许可在线申报审批系统共受理许可办理数量4168件、制证1324件、审批结果公告发布252批、出具一次性问题告知书1102份、接收办事群众咨询3151余人次。

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局通过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平台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填报,现已形成完善的许可工作指南。

2.抽检及专项整治信息公开。由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累计抽检食品进行10315批次,通告不合格食品83批次,发布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告8期。

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处,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安康、商洛等地的40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及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撤销了19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收回了14家企业的GSP证书。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对药化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告了GMP的发放、收回、发还等公告信息。

2018年,省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13次,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次,详细公开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抽查检查情况。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2次,按照要求详细公开了行政处罚信息。

4.及时公布部门“权力清单”

法规处、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信息。按照省审改办有关文件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内容,及时将部分生产经营许可取消、下放和新承接的行政权利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并要求各处室对政府网站公布的相关许可事项具体内容、流程图进行核对,确保网上权责清单内容准确、更新及时。

5.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1)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3月,在省局局网站公开了财政厅批复省局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8月,在省局网站公开了财政厅批复的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及情况说明。

(2)行政事业收费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目录公开制度,及时发布行政收费公告信息。

(四)做好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回应。

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出台、重点工作进展、热点问题回应等,认真开展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权威消息,回应社会关切。

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制修订和解读工作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出台后,我局及时认真通过省局政务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发布、新闻宣传等方式做好解读推广工作。省级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法规起草过程中,我局通过“文件通知”专栏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并在局务会议上进行研究讨论。

(五)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

2018年,省局微信公众号坚持做好重要法规的解读、重要活动的宣传、重大事件的引导、重点工作的传播,积极向公众传递权威、及时、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年共发布食品药品信息1970条。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智慧食药研讨会上,荣获“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十大活力政务新媒体”称号。建设了微信服务号,监管对象可以通过微信服务号进行业务申报,方便快捷开展材料报送,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微信服务号完成业务申报3154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课题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和责任部门,规范办理程序,严格办理时限,确保答复质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

(一)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27件,其中:通过在线平台、电子邮件等网络形式申请 25件,占92%;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8%。

(二)回复情况。件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中,均已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省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省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两会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30件,其中省人大建议9件,省政协提案21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实现了五个100%目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文复摘要上网公示的要求,我们及时将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内容上网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同时,我们还将建议提案提出人对答复内容的满意情况一并上网进行了公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国家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五公开”要求,不断规范和深化药械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药械安全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案件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提升监管公信力,有力地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加强舆论监督、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拟新建省药品监管局网站,与政务和业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加大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平台的社会影响力,提供便捷的政策解读、信息获取通道。加强与媒体平台的合作,积极拓展外部公开平台和渠道。

(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将政策解读与信息发布统筹考虑,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灵活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等开展解读,同时对公众和媒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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