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我省新冠疫苗追溯和监管工作,1月14日,省药监局举办全省疫苗(药品)追溯监管系统操作和监管应用视频培训会,会议传达了全国新冠疫苗流通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新冠疫苗流通监管工作,对陕西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应用及疫苗流通监管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相关处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市(区)局(药监分局)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齐惠丽强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新冠疫苗质量安全事关疫情防控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级药监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冠疫苗监管任务的重要性、特殊性和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与公安、工信、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以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为抓手,堵塞风险漏洞,严守疫苗质量安全底线。
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冠疫苗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全环节质量监管摆到重要位置,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权责明确、协同有力的全省“一体化”疫苗监管体系;二是要扎实开展疫苗流通全环节质量监管。各级药监部门结合职责,建立健全新冠病毒疫苗储运和预防接种监管档案和台账,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GSP和储运规范的有关要求,扎实开展疫苗流通全环节质量监管工作,从重从快打击各类涉及新冠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质量安全;三是要全面夯实新冠疫苗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各市局(药监分局)要充分发挥疫苗追溯监管系统的风险管控作用,全面夯实新冠疫苗全过程信息化追溯,确保进入我省的所有疫苗品种、流向清晰可控,全程可溯和可核查,严防非法疫苗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