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活动比赛的通知
20190719-173716-074
有效
2019年05月07日 00:00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展示我省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发展的光辉历程和重大成就,激励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新时代、谱写新篇章,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文件要求和省局2019年新闻宣传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省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壮丽70年ž中国医药记忆”。
二、参与主体
(一)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及下设派出机构。
(二)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
(三)从事药品监管新闻报道的媒体记者和关心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热心人士。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题
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药品监管事业发成就,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安全标准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日新月异,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检查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社会共治格局的逐渐形成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二)作品类型及规格
1.文章: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满,有故事、有温度、有正能量。1500—2000字,可配发1—3张图片。图片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像素不低于500万,jpg格式。
2.照片:可提供珍藏的老照片,直观呈现药品监管事业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历程。像素不低于500万,jpg格式。不得对作品进行深度加工处理;不接受纸质作品投稿;请配以文字说明。
3.微视频: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请配字幕。
4.H5作品:可提交H5二维码或链接。
(三)作品报送要求
1.省局统一组织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征文活动,并评选优秀作品进行报送。报送的作品应覆盖主题要求的各个方面,其中优秀文图作品不得少于5件,优秀微视频作品不得少于3件,优秀H5作品不得少于2件。
2.从事药品监管新闻报道的媒体记者和关心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热心人士可以个人名义投稿。
3.各单位报送的作品,请于2019年5月15日之前完成第一次作品报送。以个人名义投稿的,可随时报送。全部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0日。
4.投稿作品以“作者姓名+单位和部门全称(退休人员请注明退休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品标题”命名。
(四)著作权说明
1.作品必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原创,严谨剽窃、抄袭。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国家药监局和省局对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具有合法使用权,作品可用于活动指定的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中公开展播或刊登,不另付稿酬。
四、优秀评选与成果使用
(一)优秀评选
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审核评选。优秀作品标准:
1.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政治导向,体现鲜明主题;
2.突出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药品监管工作重大成就,反映基层一线监管探索和队伍形象;
3.兼具思想性和鲜活性,见人见事见精神;
4.作品内容形式适应互联网传播需求。
(二)成果使用
1.优秀作品将永久纳入国家药监局和省局新闻宣传媒资库,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其他合作媒体提供素材;
2.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旗下的《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网、新媒体和省局相关宣传平台展示、发布优秀作品。
3.向与国家药监局和省局合作的主流媒体推荐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深入挖掘70年来药品监管、医药产业的发展成就,确保按要求完成制作、报送等工作,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树立药品监管正面形象、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地要按照部署,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确保作品的思想性和可读性。
(三)及时沟通,加强反馈。各地要加强与省局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一)作品提交至:395240620@qq.com
(二)联系人:田 野 联系电话:029-62288367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版权所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许可 禁止非法拷贝或镜象 网站标识码:610000005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62288000 传真:029-62288004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2419号-2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