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实施意见
20190719-173727-340
有效
2018年03月30日 00:00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好地优化食品药品标准的“供给侧改革”,切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和“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重要精神在我省贯彻落实。近日,省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作为新《标准化法》通过施行后在我省食药监工作中的具体落实,制订了到2020年我省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分别对“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药品标准提档升级”、“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化妆品标准体系完善”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加快提升标准水平,优化标准供给格局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为保障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长效化,《实施意见》还在机制体制建设、标准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培养和标准贯彻宣传等方面做出了总体的部署和安排。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经费投入,配套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经费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的参与感、获得感、荣誉感。(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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