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20190719-173732-621
有效
2017年08月24日 00:00
为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近日,省食安办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等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奔赴各市(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此次督查将坚持问题导向,督查内容包括: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中省相关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情况;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作用及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校园食品安全、餐饮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强化监管执法,严惩食品违法犯罪,严防严管严控风险,保障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的情况;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落实2016年考核整改措施的情况等。
按照工作部署,在各市(区)深入自查,全面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工作建议的基础上,省上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进行实地检查,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有关内容进行评议,就发现的问题向各市(区)人民政府政府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按照督查安排,督查组将在每个市(区)抽查2个县区,每个县区抽查不少于3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2个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所。各督查组对有关内容的评议结果纳入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最终结果。
目前,6个督查组正按计划扎实有序开展督查工作。(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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