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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2-06 00:00    点击量:  来源: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陕食药监发[2015]78号)和《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方案》(陕食药监发[2016]57号)要求和工作安排,2017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结合案卷评查工作合并开展。根据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以及各地法制机构建设、行政复议应诉、是否发生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情况,对照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标准,经省局研究,认为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方面,工作比较有力,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达到了命名条件。为典型激励,深入推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决定将以上2个单位命名为2017年度“陕西省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希望获得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真正发挥示范引领和执法规范推动作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示范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以规范化建设标准为目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开展整改,为全面提高我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作出不懈努力。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 2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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