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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 2021-02-26 10:54    点击量:  来源: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行政执法等五个方面18项具体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相关处室年度目标责任,通过考核、约谈等手段,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6月份,我局全面完成了“三项制度”系列配套制度的建立,将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到位,确保了各项制度、机制正常运转。8月20日,我局顺利通过了由省司法厅组织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程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专项评估。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2020年深化改革任务计划和2020年-2022年药品领域深化改革三年规划,将深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秩序、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推动《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落实等四项工作纳入改革任务。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第一时间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加快防控药械应急审批,将注册、生产许可时间从60天缩至5天,对检验、检查、审评、审批各环节实行“并联”运行,同时派出10个技术帮扶工作组驻厂帮扶,现场指导,短期内实现了全省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从无到有。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全面修订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了规范性文件论证、审核、公布等工作制度,全年,我局法制机构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提出审核修改意见40余条,及时组织开展了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修订7件、保留9件。加强监管配套制度建设,制定了2020年度药品监管制度制定计划,对52项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了决策程序和监督办法,规定凡涉权涉法的重大事项,必须在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策前10个工作日,送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核,不得提交会议审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组织法律顾问审核我局合同、协议10件,参与案件合议、疑难案件讨论12次,提供法律意见10件(次)。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综合监管业务系统”,不断优化完善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等核心业务模块功能,建立了“两品一械”企业电子监管档案,实现了全省“两品一械”企业的“一企一档”,大力推行“电子许可证书”的使用,已在全省范围内启用“电子许可证书”,真正实现了全省系统全链条监管业务“一网通办”。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各处室及直属单位配备了照相机和录音设备,并购买制式执法记录仪10套,用于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基本实现了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办案场所,以及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为各地市药品监管部门配发制式执法记录仪42套,平板电脑66台,在我局机关办公楼专设了听证室和案件询问室,并配备了同步音像记录设备,专门用于听证和案件调查,有效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常态化,先后印发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审核内容及审核程序和时限等。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了审核机构,配备了2名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和4名法制骨干作为审核人员,并聘请局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2020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0件,有效保证了我局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四、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提升监管效能。严查药品违法案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药械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用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的通知》,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工作进行部署,紧盯疫情防控用药品、防护服、医用口罩及相关检测试剂、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网上网下结合,强化行刑衔接,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20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2133件,涉案货值金额合计1178.98万元,罚没款金额2472.0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8件,责令停业整顿7家,吊销许可证4家。加强药监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及信息公开制度,重新修订了《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效促进了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裁量规范准确,信息公开规范运行。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建立了《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统一了评查标准,11月16日至18日组织开展了全系统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全系统法制和稽查人员共计30人,采取交叉组合的方式组成评查小组,对省局和14个市(区)局随机抽取的44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并邀请省司法厅及省局专家对案卷进行了讲评。评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向全系统通报了各单位案卷评查得分和排名,分析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五、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和案件听证,重新修订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行政听证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复议应诉和听证程序,全年共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4件,并出具了听证意见书;被复议1件,目前省司法厅中止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我局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全力做好群众通过12315、局长信箱、政民互动、来信来访等渠道关于药品问题的咨询、投诉举报的接收和处理工作。2020年,共接收处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投诉举报及信息咨询30814件,受理投诉举报362件。

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培养监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紧抓领导干部这个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规考试制度,定期配发各类学法资料,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全年共举办领导集体学法专题讲座17次,组织29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法规知识考试。9月22日至25日,联合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全省药监部门法制骨干暨公职律师培训班,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60名法制骨干、部分公职律师以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药监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我局积极探索建立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在全省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来省局挂职学习锻炼,每人次6个月到1年,每年2到3人,争取组织相关人员来省局轮训一遍。同时,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与北京厚大轩成教育科技股份公司合作,为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举办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每周利用两个下午进行集中学习,全局40余名同志报名参加了学习,其中有1名同志通过了考试。

七、积极开展“两品一械”主题普法宣传。举办了陕西省首届“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各级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安全科普进社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会、科普大讲堂、“保障用械安全有效”走进器械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放日等科普宣传活动。启动了以“安全用药 战疫同行”为主题的2020年陕西省“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开展了“安全用药、共享健康”、益老益小“药”知道、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药品安全三秦行以及药品监管科学专题讲座等一系列内容丰富、贴合实际的科普宣传活动,为我省社会公众提供了权威、科学、精准的安全用药科普服务,徐大彤副省长也参加了宣传活动。“两法”普法活动取得实效,8月份,国家药监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两法”的活动高潮,在初赛网络答题阶段,组织全省药品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共4.9万人参加了网络答题,其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参与度达100%。经过激烈角逐,我省在全国“两法”知识竞赛中获得了“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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