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推进全省药品监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14日,省药监局举办第59期“药监大讲堂”,邀请陕西省司法厅夏云峰同志就《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授课。省局副局长宋健主持并讲话。
培训会围绕行政执法监督的性质、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条例》的主要内容等作了重点解读,通过丰富生动的案例和深入细致的讲解,使全体干部对《条例》实施的意义、执法监督的原则、方式措施、对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和法律责任等有了更全面的认识理解,对贯彻落实《条例》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二是全面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条例》和“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定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法定职责。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质效。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结合省局开展的提质增效专项工作,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内部监督,不断提升科学监管、精准监管能力水平。
省局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药品安全总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近7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