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检查技术交流合作,加快检查员队伍建设,共同提升检查质效,12月6日,陕西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以下简称“陕西中心”)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江苏中心”)在南京签订《药品检查协作框架协议》,双方检查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签订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探索能力提升新模式、深化检查交流协作、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方面,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双方在信息共建共享、互融互促上不断深入、持续推进,加强检查协同、交流协作。探索能力提升新模式方面,强化学习交流,整合优势培训资源,提炼精品培训课程,建立共享实训基地。深化检查交流协作方面,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委托检查合作机制,互派业务骨干参与现场检查,建立检查质量评估互学互查互评机制。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方面,充分发掘和利用双方自身优势,加强科学研究,共享科研资源,共同破解难点问题,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双方还围绕检查机构建设、检查员能力提升及检查创新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