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根据国家药典委发布第九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对相关品种的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进行了清理。自第九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实施之日起,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中百合(百合)等26个品种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清理品种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清理品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