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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的通告
时间:2026-08-20
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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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公众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通过百姓点单、官方检验的模式,聚焦公众关心度高的药品品种,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活动时间

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止,具体阶段安排如下:

· 宣传发动公众点选阶段发布之日起1010

· 统计分析阶段202610111017

· 抽样检验阶段20261018—1220

· 结果公示阶段20261231日前

、活动对象

· 点选主体:全省广大消费者

· 被抽检对象:陕西省辖区内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

、活动内容与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公众点选阶段(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10日)

00001.     在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陕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通告,同时在局官网首页展示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二维码。

00002.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抽检需求等信息:

00003.     方式一:通过扫描省药监局官方网站首页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二维码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

00004.     方式二:关注陕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你点我检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

00005.     进入你点我检小程序后,点击扫描药品条形码,系统将自动带出药品相关信息,公众需对药品信息进行确认,同时填写提交抽检原由(必填)、与抽检药品相关的违规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及关键证据信息(选填)、联系人(选填)、联系方式(选填)、是否申请举报奖励(选填)等信息。每个用户可多次提交不同药品的抽检建议。

(二)统计分析阶段(10111017日)

00001.     数据汇总:由省药监局收集汇总后台数据,按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进行频次统计。

00002.     筛选原则

· 排序选取公众中频次排名前20个药品;

· 兼顾儿童用药、慢性病用药、注射剂、中药饮片等高风险或重点品类。

00003.     制定抽检计划:根据筛选结果制定专项抽检方案,明确抽检品种、批次等内容。

(三)抽样检验阶段(1018—1220日)

00001.     抽样:由陕西省药品安全抽检技术中心承担抽样任务,严格按照专项抽检方案对药品进行抽样。

00002.     检验:由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承担本次检验任务,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

(四)结果公示阶段(1231日前)

药监局官方网站公示药品安全 你点我检抽检结果。

四、核查处置

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由省药监局组织开展核查处置,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机制

若公众点选需要抽检的药品,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规定,经药监部门立案查处后,认定该举报行为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该举报人将获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六、活动二维码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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