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械罚〔2021〕J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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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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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本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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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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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法人 |
91610132791659572R |
于良佐 |
陕药监械罚〔2021〕J10号 |
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
1.没收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1521根,2.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3.罚款100000元。 |
2021/11/9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基本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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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 |
经营者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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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
91610132791659572R |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园8号楼四层西户 |
于良佐 |
610×××××××××××××1X |
13×××××××97 |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园8号楼四层西户 |
陕药监械罚〔2021〕J10号 |
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
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氧饱和度接头、接头、压力监测器、左心减压头、心内吸引头、血液过滤器”6个品种的医疗器械为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
1.没收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1521根,2.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3.罚款100000元。 |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处罚。 |
1.没收未经注册的6个品种第三类医疗器械1521根。2.没收违法所得2230元。 |
无 |
2021.11.09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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