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基本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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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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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宇药业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
91610124MA6U23JJOR |
周争强 |
610×××××××××××××22 |
18×××××××80 |
周至县集贤工业园区创业大道12号天龙健康产业基地H#西户 |
陕药监械罚〔2021〕J5号 |
生产医疗器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
销售未经出厂检验的医疗器械 |
1.警告;2.罚款20000元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无 |
无 |
2021年8月16日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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