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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械罚〔2025〕7号
时间:2025-05-26
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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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陕西舒馫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916101383223384183

吴立柱

陕药监械罚〔2025〕7号

生产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1.责令改正。

2.没收不合格的中药熏蒸仪(规格型号:SX/XZ313A,批号:240105)72台。

3.处货值金额(17980元)2.3倍罚款41354元。

2025年4月8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陕西舒馫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

 916101383223384183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299号西安建工科技创业基地A1-5区604号

吴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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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工业二路299号西安建工科技创业基地A1-5区604号

陕药监械罚〔2025〕7号

生产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当事人生产的中药熏蒸仪(规格型号:SX/XZ313T3)、中药熏蒸仪(规格型号:SX/XZ313A)

经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责令改正。

2.没收不合格的中药熏蒸仪(规格型号:SX/XZ313A,批号:240105)72台。

3.处货值金额(17980元)2.3倍罚款41354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5.4.8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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