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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陕药监药罚〔2024〕5、5-1、5-2号
时间:2025-12-12
来源: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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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陕西鼎元祥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

91610104MA6X2G5B49

弥春芳

陕药监药罚〔2024〕5、5-1、5-2号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对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600000元;2、责令停业整顿10天。

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该公司企业负责人黄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10%罚款;2、没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弥XX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在该公司所获收入。

2025年10月20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陕西鼎元祥医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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