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经2024年8月2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报经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根据陕直工批字〔2024〕122号文件,党组决定:
李蕊同志任局机关党委委员、副书记,机关纪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职务。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4日算起。
免去卢晓明同志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委员职务。
中共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9月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