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省药监局举办2026年第2期“药监大讲堂”,组织局领导、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药监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线上培训。
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2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顺应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药品全链条、各环节监管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同时回应社会与产业关切,针对特殊群体的用药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明确了政策导向,进一步夯实了药品监管法治保障基础,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可及,促进药品高水平安全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研制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各方主体的共同责任。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扎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药品研制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监督与服务,切实将《条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药品安全治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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