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药监局统一部署,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药品安全 监管为民”为主题,同步启动“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药品监管工作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的理念和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素养,凝聚社会各界“药安陕西 美好三秦”共识。
西安市
近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省人民医院,走进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附属小学开展药品安全宣教活动。
活动现场互动氛围浓厚,西安市局宣讲员以“安全用药守护青春成长”进行授课,通过理论讲解、真实案例剖析与问答互动等宣讲药品安全知识,提醒家长通过正规渠道购药,推动安全用药意识深入家庭。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宣讲员播放涉毒麻精药品警示教育片,详细解读药物滥用对身体、心理及社会造成的多重危害。医疗机构药学人员聚焦麻精药品“双重属性”展开讲解,让师生深刻认识到强化麻精药品管理、严防非法流通的重要性。
除专题宣讲外,此次活动还设置麻精药品宣传展板区、实物观摩区与咨询交流区,引导师生们主动参观学习,领取科普资料,并对师生们用药疑问麻精药品识别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获得广大师生一致认可。
铜川市
9月5日,铜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药品流通领域20余名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才队伍建设和检验能力等情况,引导代表们走进化学药品检验、微生物检验、中药检验实验室,近距离参观了解药品检验流程、方法、精密仪器配备及用途,现场普及公众关心的药品含量测定、农药残留等项目检测原理,使大家真切感受到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也对监管部门依托技术手段保障药品安全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铜川市检测中心将秉承“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药品检测能力,当好药品质量安全“前哨兵”,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榆林市
9月9日,榆林市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在芹河镇马家峁村集市举办“安全赶集 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维权意识。
活动现场,设立假劣药品展示台、用药咨询台、政策宣传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互动答疑等方式普及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工作人员围绕老年人常见慢性病用药注意事项、药物储存方法、药食同源物质的食用方法等进行讲解,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现场群众普及假药识别、安全用药等生活常识,细致耐心地解答大家提出的用药问题,让药品安全理念融入日常消费场景。当天接受咨询50余人次,发放《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中药煎煮有讲究》《药品说明书该怎么读》等科普资料1000余份。
通过分众化、场景化精准传播,有效普及了药品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共治药物警戒生态构建,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汉中市
9月9日,汉中市西乡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城南街道办、城南中心卫生院、葛石社区、派林大药房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传递科学实用的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开展集中宣传,提升群众认知水平。活动现场设置了用药咨询台、义诊服务区和宣传资料发放点,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安全用药知识手册》《儿童化妆品小贴士》《秋季传染病预防小贴士》等宣传材料100余份,现场讲解常见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指导大家辨别虚假药品广告、识别药品不良反应,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现场义诊惠民,个性化指导居民安全用药。专业医务人员现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测血压、血糖检测和健康咨询等服务,结合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问题给予个性化指导,受到大家一致好评。许多居民表示,此类活动贴近生活、实用性强,尤其对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此次进社区活动,是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落实“监管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服务,宣传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了人人关心、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康市
9月11日,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举办2025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安康市局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安康分局专职副局长王能建出席。
启动仪式上,集中展现全市药监系统在全力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秦巴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汉滨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医疗机构代表分别就保障药品安全进行倡议承诺。期间,还举办现场药品安全宣传咨询、真假药品鉴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展示等活动,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宣传周”期间,安康市还将在基层监管所、卫生院和零售药店等地建立40个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角,零距离为公众提供科学用药服务;举办药品安全“面对面”宣传活动,发布药品安全公益短信,现场讲解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邀请社会各界走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地参观实验室,学习了解药品检验流程和相关科普知识;联合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队和新闻媒体等,开展药品安全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科学素养。
商洛市
2025年以来,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药品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洛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商洛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经查,当事人销售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共计6种19盒,货值金额285.4元。
2025年4月23日,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作出没收现场发现的劣药,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洛某医药有限公司执业药师未在岗违规销售处方药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整改案
2025年6月19日,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商洛某医药有限公司执业药师未在岗时违规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7月22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就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内容进行整改。
2025年8月1日,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洛市商州区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整改案
2025年6月20日,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商洛市商州区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现场向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7月2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就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内容进行整改。
2025年8月5日,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商州区某医院使用劣药、过期医疗器械案
2025年7月29日,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商州区某医院涉嫌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过期的医疗器械。经查,当事人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1盒,过期的医疗器械2支,货值金额8.4元。
2025年8月25日,商洛市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没收现场发现的劣药和过期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