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7197081306/2017-00125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4-13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关于同意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函
关于同意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药配方颗粒的函
时间:2017-04-13 00:00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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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药配方颗粒配送资格的申请》收悉,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通知》精神,同意你公司接受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在全省的医药机构(经省局备案)配送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期限至 20171231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410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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