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6100007197081306/2019-00402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01-15 00:00
  • 效力状态 有效 文号
  • 名称 关于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的通知
关于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的通知
时间:2019-01-15 00:00
来源: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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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放管服”工作的落实,提升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现就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缩短制证工作日。将5个工作日制证期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审批事项在相关业务处室分管局领导审批签字完毕后,审批流程即告结束。政务大厅制证人员根据业务处室移送的审批流转单和制证通知单进行制证,送局办公室盖章后即行送达。

二、将登记事项变更及许可证书遗失、损毁补办全部作为即时办结事项(见附件1),由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工作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立等可取”。将原工作流程中的“政务大厅负责人审核签字、处室负责人复核签字、局领导审批签字”等审核

 

程序后置,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受理审核通过后,即交付制证员复核制证、局办公室盖章、政务大厅人员发证。政务大厅负责人每周对即时办结事项集中进行再复核,由处室负责人再复核签字、局领导审批签字。全部流程结束后,政务大厅将审批材料移交相关业务处室统一归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为企业提供免费邮寄许可证服务。企业办理业务时可选择自行领取或者免费邮寄,此项费用列入办公经费。

四、取消部分审批事项的市局初审环节(见附件2),由省局直接受理(委托市局审批事项除外),审批完成后,由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将审批结果书面告知市局。

上述相关措施以公告形式同时向社会发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http://1.即时办结事项.doc

      http://2.取消市局初审事项.doc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 114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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