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省局动态 > 正文
  • |
  • |
  • |
省药监局举办药品案件查办工作视频培训会
发布时间 : 2022-10-21 17:20    点击量:  来源:

10月21日,全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视频培训会在西安召开,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区)县近500名药品监管和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解读了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邀请相关专家、业务骨干讲解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务操作》《稽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处罚法》。

张平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要全力以赴做好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严惩重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护航献礼。

一、完善制度、联动协作,提升打击合力

健全制度机制是管本的工作。要坚持全省案件查办“一盘棋”,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医保、公安、工信、海关、网信、商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

二、严惩重处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只有严惩重处才能打出以儆效尤的震慑,展示行政执法的权威,才能真正形成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保护屏障。要处罚到人,根据违法违规情节,结合主客观因素,对相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还要进一步提高举报线索立案率,对举报线索回头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强化督查督办,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要落实本级监管事权和责任,推进药品监管标准化建设,延伸监管触角,确保辖区内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紧盯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对于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市(区)县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报,由省局进行督办。

版权所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许可 禁止非法拷贝或镜象   网站标识码:610000005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62288000    传真:029-62288004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2419号-2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0763

微信公众号

监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