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须知
来信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及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2、对省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日常生活中需关注的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以及药品安全问题投诉。

4、其他需向省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以上受理的事项须有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等要素,以便了解情况时联系,及时回信答复。

二、非受理范围:

1、上级部门已有明确规定或属于我省其他部门工作范畴的。

2、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重复邮件。

3、来信人未署名、联系方式作假或内容空乏笼统等不具备答复条件的。

4、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内容的。

5、含有反动内容和各种恶意攻击性的邮件。

6、其他不属于省局工作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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