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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食药专刊(八)
发布时间 : 2017-03-03 00:00    点击量:  来源:

 

 

 

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食品药品总体抽检合格率高        

 

3 2 ,记者从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各级监管部门坚持严字当头,精准统筹发力,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全省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6%,药品抽检合格率为96.01%,这意味着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高
  在监管中,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用技术手段发现风险,加大食药安全抽检力度,实现抽检类别、检验项目、抽检区域和监管环节的全覆盖。去年全省共完成31大类食品抽检10.08万批次、快检40万批次,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21435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6%,并且清理食品僵尸企业683家;完成药品抽检9652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385批次,合格率96.01%;医疗器械抽检500批次,不合格12批次;化妆品抽检270批次,不合格2批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将乳粉、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及周边食品、食品添加剂、农村家宴、保健品、注射剂类药品、中成药、麻醉药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等品类作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他们坚持把飞行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推进责任落实、发现案源的有效手段,去年组织飞行检查22批次,共收回1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证书。
  全年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870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去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网络订餐、畜禽水产品、高风险注射剂、疫苗及药品流通领域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等集中治理。全省上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查食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全系统去年立案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8870起,涉案金额1981.9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90件,责令停业整顿60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1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个,对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让群众感受到政府维护食药安全的坚定信心。
  记者了解到,今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强力推进飞行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实现“四品一械”和飞检区域全覆盖,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对网络订餐、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畜禽水产品、保健品虚假宣传、医院制剂委托配制和企业人为故意掺杂造假、非法添加等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在食品药品安全难点问题的治理上有突破、有提升,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三小”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集中化
  会上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着力破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摊贩(简称“三小”)监管难题。去年在全省集中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摊贩综合治理,共许可食品小作坊10965户,许可小餐饮43306家,食品摊贩备案4595户,“三小”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化、集中化。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各类“三小”数量约10万户左右,从业人数约为30万人,服务群体在1400万人左右。“三小”在提供便捷饮食服务、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成本不高、门槛低,普遍存在着生产经营条件简陋,隐秘分散性强、安全风险大等问题,一直以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
  多项法律法规助力“三小”监管
  去年,我省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集中开展“三小”综合治理。在整治过程中,省食药监局坚持一手抓许可,一手抓规范,先后出台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指导目录》,进一步细化了小作坊生产范围。在全省食品小作坊实行“一票通”制度,这个制度就如同为小作坊的产品提供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证”,使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并且围绕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主要品种,制定出台了豆腐、粉条、酱卤肉、面(米)皮、食醋和蛋糕等10品种的小作坊产品操作指导规范,填补了国内监管制度空白。
  今年2月份,为规范食品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又出台了《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检验项目清单(2016版)》,为依法监管“三小”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各地通过打造示范店、示范街和引导入园进区等形式,加强对“三小”的规范引导。目前全省基本形成市有小作坊产业园(集中加工区)、县有小餐饮示范街、街道有摊贩集中区的工作格局,“三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继续强力推进“三小”综合治理,通过进一步完善“三小”规划布局,统一标准标识,鼓励“三小”进园、定点、定时生产经营等措施,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食药监局公布10起典型案件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还发布了2016年省食药监局查处的10起食药违法典型案件。 
  1.陕西百家药厨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中药饮片案
2015916日,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在对陕西百家药厨医药有限公司旗下三家门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现场销售假冒标示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等36种中药饮片。该局与西安市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支队成立专案组,于2016628日一举联合捣毁了非法生产、存储和销售假冒中药饮片的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假冒中药饮片59批次97个品种900余袋1000余公斤,涉案产品金额达500余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目前,此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2.西安市豪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510月至201611月,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联合西安市食药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西安市豪富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查获有毒有害食品共计9吨,成品调制酒2种,合计135050瓶、散装原料4吨,涉案价值达1142832.8元。经法院判决,马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60万元人民币;马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3.余成江等5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6323日,南郑县食药稽查大队接到信息,有一疑似生产药品黑窝点正在装运药品。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一举捣毁非法生产减肥类伪劣产品的黑窝点。当场查获成品减肥胶囊、咖啡41万余盒(袋),半成品胶囊930.16万粒,各类加工原料29802.76公斤,以及大量包装、标签和10余台加工生产设备,初步统计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现场抓获20名涉案成员。涉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杨某等人销售假冒西凤酒、茅台酒、五粮液等白酒案
201610月,宝鸡市食药稽查支队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市区部分白酒经营单位销售的高档白酒有质量问题,疑似为假冒白酒。稽查支队联合公安机关经过反复摸排、顺藤摸瓜、逐层深挖,最终成功打掉8家假酒销售点。查获涉假白酒专营店8户,端掉假酒隐藏库房4个;查获的假酒涉及西凤、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等多种高档白酒共计12种规格120余箱500余瓶,涉案产品价值37万余元。对违法销售假冒白酒的单位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一名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西安购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经营保健食品、药品案
201677日,西安市食品稽查分局接匿名举报:西安市购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资质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量很大。在分析该线索后,食品稽查分局向西安市公安局通报该线索,并一举打掉了该团伙。该案涉案保健食品累计金额达500余万元。涉案药品金额达300余万元。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中。
  6.汉中市康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更改生产日期食品案
2015810日,群众举报称“南郑县璞润商贸有限公司库房内有大量过期食品,被更改生产日期后重新投放市场销售。”食药监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该公司存在将客户退回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在库房内用清洗液、手动打码机将生产日期篡改后再重新投入市场销售的行为。涉案违法产品货值金额6833.50元。汉中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7.汉中市医药总公司药品经销分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案
201666日至7日,省局GSP飞行检查组在陕西省汉中市医药总公司药品经销分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中药饮片经营存在诸多问题,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行为。经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立案调查,该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货值金额382520.77元。汉中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没款共计6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8.汉中市汉台区查处八人制售假蜂蜜案件
201698日凌晨5时,汉中市汉台区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汉台分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经前期摸排,在汉台区虎桥西路鑫晶招待所顶楼查获八名籍贯为四川省雅安的当事人在加工销售掺假掺杂的食品(蜂蜜),并在其加工现场发现制作蜂蜜的工具和原料,现场封存两桶疑似蜂蜜的液体经检验,铝的残留量不合格,涉嫌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此案已移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立案侦查。
  9.陕西镇坪制药厂更改工艺生产销售葛根素案
20168月,安康市食药监局查处了陕西镇坪制药厂更改工艺生产原料药葛根素案,查扣葛根素原料药340公斤,涉案货值300余万元,销售葛根素原料药所得180余万元。
安康市食药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8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10.永丰油脂厂生产标签所载内容与食品实际不符的食品案
2015629日,安康市食药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检查发现,库房存放有标识该企业生产的规格为15L/桶两批次四级“聚乐福”大豆油共780桶,标签标明的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大豆”,经查证该公司生产使用的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安康市食药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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