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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食药专刊(十)
发布时间 : 2017-03-16 00:00    点击量:  来源:

 

 

5批次食品不合格 桶装饮用水是重灾区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糕点、肉制品、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169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监管部门要求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
  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为:兴平市兴源纯净水厂201681日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三原健尔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1683日生产的18.9L/桶饮用纯净水,这两批次饮用水均检测出国标不得检出的铜绿假单胞菌。陕西天天一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682日生产的18.9L/桶天天一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除了检测出铜绿假单胞菌外,亚硝酸盐检出值超标9倍多。陕西省凤翔县华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661日生产的西府牌300/袋腊驴肉,镉超标。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友谊购物广场20161024日销售的鼎星斋腊牛肉,检出胭脂红,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专家表示,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体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当所致。
  亚硝酸盐广泛存在于水体、土壤和环境中,具有防腐护色等作用,人体内硝酸盐在微生物的作用下也可能还原为亚硝酸盐。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
  镉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可通过矿山开采、工业冶炼或农产品应用(如肥料)等释放到环境中,然后进入食物链。部分植物性食品(如大米)、动物性食品(如肾脏)和水产品容易富集镉。食品中镉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原料在种养殖环节受到镉污染。镉在人体中具有慢性蓄积性,过量的镉长期进入人体后危害极大,可引发慢性中毒,导致肾和骨骼损伤,引起骨质疏松、变形等一系列症状。另外,镉也是一种人类致癌物。现有资料显示,充足的营养摄入会部分削弱镉的健康危害。
  胭脂红是目前我国使用最广泛、用量最大的一种单偶氮类人工合成色素。我国规定的适用范围可用于果汁饮料、配制酒、碳酸饮料、糖果、糕点、冰淇淋、酸奶等食品的着色,而不能用于肉干、肉脯制品、水产品等食品中,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使用色素将不良的原料肉如变质肉的外观掩盖起来,欺骗消费者。
  对这些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宝鸡、咸阳等市食药监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西安、宝鸡等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531日前报省食药监局并向社会公布。 (张亮 郑梅子)        

 

售卖农残超标蔬菜 永辉超市被罚六万        

 

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监督抽检中,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分公司当年114日出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和豇豆,经检验分别为阿维菌素和氟虫氰、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日前,未央食药监局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永辉超市罚款六万元。
  20161111日,陕西省食药监局收到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北路分公司上海青(普通白菜)和豇豆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责成西安市食药监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
  经查,该超市当日采购不合格上海青(普通白菜)10公斤、不合格豇豆8公斤,除部分报损外,其余已全部销售。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是永辉超市在进货时未查验检验报告,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虽然该企业发出了召回通知,但未召回不合格产品。西安市食药监部门责成企业密切关注和收集消费者反馈的相关信息,一旦接到投诉或发现任何不良反应情况要立即处置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未央区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9.4元;罚款六万元。 (张亮)        

 

白河开展3·15联合执法        

 

日前,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安康白河县食药监、物价等多部门联合开展3·15执法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检查组重点检查超市、餐饮、药房、食品小作坊等,一方面现场检查食品有无过期、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是否齐全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核对了健康证、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办理情况;另一方面查阅了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废弃物投放等资料。还对药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查。据了解,活动当天检查人员共检查经营单位21家,及时督促部分单位整改不规范行为。 (张亮 赵久刚)        

 

立足新起点 实现新跨越        

始终走在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最前列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强        

 

今年,西安市食药监系统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总局、陕西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起点,扎实推进“三大创建”,进一步筑牢“三个基础”,重点抓好“十项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新跨越,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监管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为最终实现追赶超越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创建为抓手 促进食安水平提升
  全力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进一步突出亮点,打造特色,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全面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在确保雁塔区和蓝田县获得正式授牌的基础上,力争再有2-3个区县通过省级示范区县验收。继续加强省级基层监管所示范化创建工作。全力做好省级示范所创建验收工作,力争今年再有30家以上通过验收。
  以问题为导向 筑牢食药安全基础
  筑牢风险防控基础,提高“全过程”预警能力。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主动排查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规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根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级,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及时组织日常检查。加大检验检测力度,统筹安排国家、省、市和区县抽检计划,突出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人民群众最关注品种的抽检。
  筑牢日常监管基础,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推进注册许可制度改革,严格审查标准,优化许可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证效率。严格落实“两图两档一承诺”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提高问题的发现率,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筑牢依法治理基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大稽查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以铁腕治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以重点为突破 推动监管实现跨越
  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诚信承诺、“黑名单”制度、警示约谈及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断增强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
  积极开展民生提升重点工作。创建30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600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建设5000户,在全市学校食堂、500m2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四类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管信用档案,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加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密度,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积极开展农村集中用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程。
  持续抓好“三小”行业规范治理。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严格小餐饮许可,加大对已登记备案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三小”从业者的帮扶指导,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
  着力打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园区”。帮助加快推进草滩食品集中加工区、草堂药品生产工业园的规划建设步伐,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做大做强、健康发展。
  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处方药建档备案管理制度,推进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网络远程诊疗融合试点工作,逐步解决群众购买处方药难和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
  不断完善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室内安装和外装修任务。远郊区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证,全面开展检测工作。
  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信息化三期建设,全力打造集许可审批、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和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食药监管”平台。
  加强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检查员分级管理和综合考评机制,加大检查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技术化水平。
  要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全力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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