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制定《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经征求意见后将原文件名“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南”修改为“陕西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原则”)《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点质量管理自查表》等两项文件,于2023年2月7日至22日,通过省药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5日至6日,召开了陕西道地中药材趁鲜切制工作专题研讨会,以实地调研和研究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对《指导原则》的制定和有关政策进行了充分研讨,共收集相关处室、社会公众、行政相对人以及专家意见23条。
省药监局注册处对收集到的问题认真解答,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纳,逐条进行了研究讨论,拟采纳合理化建议12条,部分采纳2条。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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