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质量“源头”管理,推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产地延伸,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中药材品种集聚,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综药管函〔2021〕367号)要求,结合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实际,现面向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企业等相关单位公开征集《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第二批)》收录品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品种要求
(一)《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未收录,在我省具有较大规模种植和产地加工传统的品种;
(二)适宜趁鲜切制,且有依据支持趁鲜切制对质量无不良影响的优势品种。
二、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认真填写《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征集表》(见附件),做到“应填尽填”,同时需提供相关研究资料予以说明。
(二)各单位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8月23日前将《品种征集表》和所涉及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材料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家玲 029-62288320
邮 箱:SXypbz@126.com
附件: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征集表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