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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第一届陕西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告
2024年 第9号
发布时间 : 2024-12-30 12:14    点击量:  来源:

为持续做好《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实施工作,加强药品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完善“秦药”特色标准体系,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陕西省药品标准审评专家成立第一届陕西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协助开展我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趁鲜切制药材、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的制修订、技术审查、技术咨询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趁鲜切制药材、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标准研究、药材种植、药品生产、检验检测、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等领域的专家或专业人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专家条件

(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度高,廉洁自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陕西省药品标准制修订等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陕西省药品标准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三)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政府机关等不评职称的除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学术能力,相关工作经历五年以上。

(四)熟悉《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技术规范》等标准编写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药品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医药行业发展形势和政策、最新科研成果以及国内外医药行业标准化发展趋势。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评、核查、咨询、验收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六)符合《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聘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陕西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PDF扫描件。

(二)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王贤政 029-62288068

李 霞 029-62288179

邮箱:SXypbz@126.com

 

附件:陕西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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