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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202102号
发布时间 : 2022-08-26 10:11    点击量:  来源:

当事人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事人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安康鑫海康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

91610991MA70R5KY6R

熊本芳

612×××××××××××××15

13×××××××34

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园8号厂房5层

陕药监械罚〔2021〕J6号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J2021K0023)。安康鑫海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21010013、规格型号12.0cm*11.0cm折叠式医用防护口罩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密合性)。

1、警告;

2、没收批号为2021010013、规格型号12.0*11.0cm折叠式医用防护口罩49730片;

3、罚款20000元。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没收批号为2021010013、规格型号12.0*11.0cm折叠式医用防护口罩49730片;

2021年9月2日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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