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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第202111号)
发布时间 : 2021-08-27 17:15    点击量:  来源: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项目

处罚日期

1

咸阳中信义齿有限公司

91610402667950661N

穆建兵

未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住所变更。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105元;3、罚款75000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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