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1001 | ||
来信主题 | 矿山路 | ||
姓 名 | 邢* | ||
性 别 | 男 | ||
年 龄 | 40 | ||
手 机 | 153****9222 | ||
地 址 | 华远海****** | ||
邮 箱 | 1********5@qq.com | ||
发件IP | ************** | ||
来信时间 | 2024年04月11日 | ||
来信内容 | 堵一家老胡箱菜馆(矿山路店)买了一份啤酒鸭和家长鱼,吃完后,晚6点多下单,半夜23点40多孩子有呕吐,大人拉肚子,胃里灼热,今天上午来唐城医院进行了治疗,请卫生监督部门对次商家进行卫生检查,还群众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我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责,请您向餐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或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 ||
处理对象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处理时间 | 2024-04-11 |
版权所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许可 禁止非法拷贝或镜象 网站标识码:610000005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62288000 传真:029-62288004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2419号-2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