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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0-01-20 15:01    点击量: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5月15日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明精神,紧紧围绕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着力推动政策深入解读、不断提升舆情引导力、努力拓展公开平台渠道,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659条。其中:行政许可164条,占9.89%;工作动态类信息540条,占32.55%;内设机构类信息323条,占19.47%;直属单位类信息20条,占1.21%;公示公开类信息377条,占22.72%;安全警示类信息10条,占0.60%;专题专栏类信息223条,占13.44%;意见征集类信息2条,占0.12%;2019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事项1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自然人申请9件,5件予以公开,1件因不属于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无法提供,1件因申请内容为企业内部资料,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予处理;企业法人申请4件,2件予以公开,2件因不属于本单位政府信息的无法提供。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陕西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陕西省药品监管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和《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升级改版政务网站。目前,我局新版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状态良好,内容更新及时准确。政务网站共设置“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监督信息、政民互动、专题专栏”六大栏目,结构更清晰;政务服务栏目按省政府要求直接链接到陕西政务服务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事项清单,企业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提供的“一网通办”进行业务办理;在省局政务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提供了企业办事和监管人员办事两个入口,也提供了统一的数据查询入口。监督信息栏目直接提取业务系统中生成的许可、检查、处罚等应公开信息,既减少了网站维护工作又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成立“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成立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简称公开办),具体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我局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公开规范性文件6份。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文件,制定了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条件,公开发布了本单位的权力责任清单和办事指南,与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了对接,目前我局56个行政许可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办理结果通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2019年,我局没有公布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相关信息,本年度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和办理中。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审改办、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市场局《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8]1659号)文,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药品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转发《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我局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按照此通知执行;2019年我局共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3项,采购总金额482.6万元,采购情况全部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减少17

13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82.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4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4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服务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实效不理想等薄弱环节;二是主动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过于严肃、形式不够活泼,传播影响力有限;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全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主管责任完善工作制度

各单位对公开的信息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必须承担管理职责。各级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公开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阵地意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夯实工作责任,公开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扩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平台的社会影响力,提供便捷的政策解读、信息获取通道。加强与媒体平台以及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三)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按照省局下发的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发布。重要、敏感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定签发,涉及全局性、系统性的重大信息由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充分认识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职能定位和目标群体要求,权威、准确、及时地发布与本单位工作相关并经审核可以公开的信息。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热点问题及行政执法信息作为重点,及时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转载信息来源主要以国家药品监管局、省委省政府等官方权威渠道为主,不得更改或曲解信息标题和内容。

(四)加强人员管理培训

选择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具备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严格保密意识的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技术保障和安全管理,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时要及时更改密码。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经验交流和案例教学等形式,加强政务工作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知识、保密意识、文字能力和网络运用等技能培训,不断其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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