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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食药”专刊(五)
发布时间 : 2017-02-16 00:00    点击量:  来源:

 

 

我省强力落实四有两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0173月底前,市县必须设立或明确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机构,今年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达到50%以上……”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前印发《落实“四有两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没有落实“四有两责”的市、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或追责。“四有两责”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基层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是义不容辞之责
  《意见》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部署、考核、追责等属地职责。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强化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匹配的经费优先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意见》要求,各级要充分考虑食品安全专业性和系统性,完善县级、乡镇食品监管体制,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得到加强。确保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有机构,有充足岗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机构,没有机构的必须于20173月底前设立或明确专门负责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机构。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示范所”工作,到2017年底,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十个一”标准化要求全部达标,示范所达到50%以上。
  用互联网+监管食品安全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食品监管执法工作需要,通过人员调配、招录招聘等方式,每年都要增加一批食品药品工程、检验检测、法律等专业人才充实进监管队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确保专业化力量逐年加强,力争在2017年底,市级达到70%,县级达到50%,基层所达到30%。要健全一村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监督队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加快省、市、县各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资源整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为监管人员配备日常检查、执法办案、市场抽检、样品检验必需的取证工具、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等装备。着力构建全域监管、全链条溯源的信息化体系,探索“互联网+食品安全”和“智慧食安”监管新途径,打造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不落实“四有两责”将被追责
  《意见》要求,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企业安全风险程度、技术含量、规模大小和监管能力,严格许可,严防源头,严管过程,按照风险大小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抽检数量要达到每千人4份。加大重点产品、重点问题监督抽检频次,高风险的产品1-2月抽检一次,抽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协助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快速检测工作。
  《意见》强调,要明确县、镇(乡、街办)监管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及奖惩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没有落实“四有两责”的市、县、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进行约谈或追责。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严查严究,决不姑息,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张亮、张伟峰、周玉全)        

 

开学季保安全全省食药监管忙        

 

   本周,全省各地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开学,为了及时排查整治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安排,积极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监管活动,维护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莲湖:青年路所加大力度保安全
  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食药监所进一步加大了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围绕开学季重点时段,该所以辖区16家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160余家,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目标,重点进行巡查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着重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从货架食品、库存食品和进货台账入手,认真清查过期霉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来源不明食品。
  记者了解到,该所还将对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所用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张亮、王天云)
  临潼:严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开学季,临潼区食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突出对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开展地毯式集中整治,对于问题严重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坚决停止其餐饮服务,有效预防学校春季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据了解,该局城东、城西、秦陵、斜口监管所重点对主城区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西安科技大学临潼校区、华清中学、临潼中学、骊山初级中学、临潼小学、铁路小学校园餐厅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其余18个监管所也积极行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以及规模较大的校外托餐机构、小饭桌、校园周边餐饮个体经营户、食品经营户逐一开展排查。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索证索票资料不全、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过期、餐饮具消毒设施未能正常运转、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足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督促整改,严格依法处理,做到校园及周边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严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截至目前,共检查学校食堂37家、校园周边餐饮单位53户、小饭桌26户,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 (张亮、陈晓棋)
  未央:四项措施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未央区食药监局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前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该局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和上报制度等落实情况,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的无办学资质单位及时函告教育部门。
  该局还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张亮、周丹)
  雁塔:公示已登记备案“小饭桌”
  雁塔区食药监局集中开展了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该局以辖区各类校园食堂及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面向学生经营的小食品店、小百货店、小餐饮店。与此同时,做好已登记备案“小饭桌”的公示工作。
  该局还发放《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致学校一封信》,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识假辨假和防范能力。同时,督促学校落实每年10课时食品安全教育内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联合街办、教育局、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发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张亮)
  铜川: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铜川市食药监局近期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及托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求各区县局督促各辖区内学校及托管机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此外,各区县局要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相关证照或备案登记、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是否符合要求等。该局还要求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全面检查,确保提供就餐的托管机构办证率达到100%。该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及托管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实名制通报。 (张亮、吴小丽)
  麟游:两亭镇所确保千名师生食品安全
  为确保该镇四所学校1100多名师生的食品安全,宝鸡麟游县两亭镇食药监所对两亭中学、两亭小学、天堂小学、两亭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向家长、师生、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监管人员逐一检查核对学校食品原料入库出库登记,现场查看四所学校的食品原料存放情况,对食品留样、半成品、成品及各项记录进行全面检查,抽取8批次原材料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问题原材料。培训检查后勤人员,分别对12名学校后勤管理员,36名厨师、操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检查,并对食品存放、操作规范进行了现场指导培训。此外,利用开学之日对现场的家长、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在检查学校周边食品店和经营单位时,对存在的15个安全隐患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张亮、丑晓辉、邢剑锋、付全党)
  白水:西固所专题培训学校幼托机构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食药监所召开了2017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该所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指出2016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学校认真对待,立即整改。
  该所根据辖区学校食堂、“蛋奶工程”校园及周边实际情况,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要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校园食堂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效。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校园“蛋奶工程”的安全实施。
  记者了解到,该所还与各学校、幼托机构签订了《2017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开展校园每周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张亮、龚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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