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西安焦视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从即日起注销该公司编号(陕)-非经营性-2015-0008《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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