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分析药品流通监管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持续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风险管控,推动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全方位筑牢药品流通安全底线,7月12日上午,省药监局召开二季度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风险会商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全体人员、监督抽检处、相关直属单位及西安市、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单位结合2023年全省药品流通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工作实际,坚持以目标、结果和问题为导向,直面问题,全面细致分析梳理我省药品流通等诸多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及监管堵点,提出工作思路举措及风险管控措施,着力做好下一阶段各项工作。
齐惠丽强调,加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提高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能力,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强药品监管工作靶向性,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齐惠丽要求,一是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常抓不懈的思想。要着力提升“实践能力”,补素质短板,强能力弱项,不断提高药品流通监管业务能力素质,牢固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切实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持续排查药品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逐步建立以企业自查为主,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为辅的横向风险防控体系,前瞻性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我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二是坚持风险会商制度,不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立足职责范围,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网售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以及产品召回等“八个维度”风险信号筛查药品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点,制定重点风险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意见和监管措施,在集体会商中提升认识风险,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和研判风险的能力,在层级会商中增加各级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逐步形成省市县综合风险排查一体化格局。三是加强风险评估,强化风险处置。要及时收集确认风险信号,客观研判风险,科学评定风险等级程度,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立风险自查自纠制度,细化风险处置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防控举措,确保风险处置到位,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真正让风险会商在药品流通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