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态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五类药品”管控以及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1月23日,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一行赴西安市部分零售药店及医疗器械企业进行暗访检查,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齐惠丽以及省局相关处室人员一同检查。
期间,暗访检查组先后对怡康医药超市康鑫和平村店、老百姓大药房天台路店、百姓乐大药房统一西路店药品零售店及陕西恒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进行暗访检查。暗访检查组现场查看了购药人员进店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五类药品”实名登记上传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了药品陈列、储存、处方药管理以及医用口罩、防护服等购销存情况;详细询问了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药械经营保供以及“五类药品”售卖管控实际衔接与运行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当场采取风险防控措施,要求企业即行即改。
应宏锋强调
针对我省疫情连续多日高位运行态势,省局紧急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二十条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药械监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即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五类药品”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做好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工作;督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持续推进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尽最大努力为民服务,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购药需求。
应宏锋要求
一是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购药人员基本问询、进店扫码测温以及“五类药品”实名登记上传等工作,并基于风险,加大对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供应商资质的审核以及购销渠道是否合法合规的质量风险自查力度,确保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购销存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二是药监部门要更严更细更具体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五类药品”管控,使用好“陕药通”,落实“五类药品”售买管控实名登记制度,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隐患的购药人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上报,堵塞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漏洞。三是药监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持续强化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以及疫情防控用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要彻查,绝不姑息,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