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 |
  • |
  • |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陕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 2021-04-09 16:50    点击量:  来源:

为加强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的管理,规范申请人(持有人)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监局”)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陕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4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106795358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变更管理意见反馈”。

联系人:党米婵 雷文文

联系电话:62288112 62288089

附件1:陕西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版权所有: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许可 禁止非法拷贝或镜象   网站标识码:6100000052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    邮编:710065
电话:029-62288000    传真:029-62288004
ICP备案号:陕ICP备11002419号-2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0763

微信公众号

监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