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国药监综〔2022〕15号)、省食药安办《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陕食药安办发〔2022〕24号)(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和年初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上部署“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11月2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陕西省加快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专题座谈会,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行顶层规划和设计,共同研究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宏锋出席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锋主持会议。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和其他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我省制定《实施意见》具有重要意义,为各市县加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参会同志分别结合本部门职能任务,对省级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意见。
会议强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进行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陕西实际出台我省《实施意见》,对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既是落实中省有关要求,也是有效应对机构改革后市县药品监管面临现实问题的必要举措,有利于省、市、县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完善全省药品监管“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
一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省级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完善工作会商、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等衔接机制,确保药品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二要加强统筹指导,省级相关部门要持续在制度建设、事权划分、基础保障、队伍建设、督查指导、考核评估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市县有关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市县落实药品审批、检查、稽查、抽检、监测等工作职责。
三要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系统总结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特点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推进全省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四要加强评议考核,各市县要将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省级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考核组,对地市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相关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市(区)政府落实药品安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全省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