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yjj/2019-00026

  • 文号

  • 状态

    有效

  •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22日 00:00

关于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 00:00    点击量: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切实做好局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开展2018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公务员以改革前原处室为单位进行考核并推荐优秀等次人选。

二、考核时间

2019年1月28日-3月15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依据,根据职位(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将在岗出勤率作为工作纪律严明的具体指标,全面考核被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等次

(一)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年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

(二)凡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年终考核指标。

(三)参与扶贫工作的人员,在省扶贫办的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单位年终考核指标。

(四)获得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告》内所列项目先进个人的,可提出申请,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年终考核指标。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述职总结—处室推荐—大会测评—确定等次—审核公示—备案反馈”程序进行。

(一)机关公务员考核程序

1.召开考核会议。各处室召开考核会议,个人述职,以处室为单位推荐非领导职务优秀等次人选1名。

2.上传述职报告。1月31日前,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正处级稽查专员通过0A公文系统上传述职述廉报告。

3.召开测评大会。召开机关干部考核测评大会,对处级领导干部和各处室推荐的非领导职务优秀等次人选进行测评。

4.确定考核等次。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考核结果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程序

直属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自行组织实施。考核备案工作3月1日前结束。其中,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测评中优秀率95%以上,且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可评定为优秀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评价、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机关内部考评与社会综合评议相结合。

(二)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规定,及时召开考核会议,做好内部测评和优秀等次人员推荐工作,将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于1月30日前报人事处,同时报送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事业单位要写出书面工作报告,填报《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经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报人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侯鹏跃 刁雯婷 62288076

附件:

http://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http://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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