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yjj/2019-00041
有效
2017年02月15日 00:00
2016年,我局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案件、强化普法宣传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圆满完成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陕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迎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7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对检查内容逐项细化,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内容任务落实分解表》,将任务分解各食品相关处室工作,要求各相关处室和各市(区)局严格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材料,并收集整理好相关的文件佐证资料,积极反映我省在食品安全方面好的经验作法和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当前存在的、需要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在征询相关市(区)局意见基础上,与省人大进行了前期检查,协商确定检查区域、被检查单位及重点检查内容,配合制定检查日程安排,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5月21日至26日,省局主要领导全程陪同全国人大检查组先后赴延安、渭南、西安、咸阳等地,检查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和十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召开了3次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座谈会,分别邀请了“三小”从业人员代表、基层监管人员代表、部分食品专家和人大代表等参会,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收效良好。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尤其在地方立法和加强“三小”监管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检查组针对实地检查的情况,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层监管能力、检验检测技术力量、经费保障等4个方面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力争通过持续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下发了《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此次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与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结合展开,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省局根据各地执法检查情况,制订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2个检查组,并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共同抽查了延安、安康等6个设区市局及其所属的6个县(区)局、6个基层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了实地督查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案卷、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重点检查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及依法公开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了加强执法规范化工作的对策建议,并就基层执法遇到的难点和困难进行了现场指导,为进一步树立全省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全面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起到了较好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省局依法决策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制订、修订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制度,在深入调研和广泛汲取兄弟省份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处罚依据及裁量基准》,针对食品违法案件处罚难、落实难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具体情形,使基层执法有据,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同时,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年前印发实施。认真推进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推动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9月份,启动了“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根据各单位自查自评和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对照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标准,初步筛选出6个单位符合命名条件,并进行现场核查,目前正收集核实情况,酝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提名。在这次命名活动中,我们将法制机构未单独设置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对未单独设置法制科室的市局领导触动很大,个别市局已开始积极争取增设法制科室;我们将省局复议撤销其行政行为或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也有效提高了各地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确保行政行为合法的意识。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制度建设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及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我局今年重新修订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针对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新增加了对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程序和内容要求,以及清理程序和规范,有效杜绝无实质内容的文件出台以及与新法相悖的文件继续执行,同时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明确起草处室应当编写文件解读或释义,并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今年以来,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并已报送省法制办备案。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按照品种监管原则,结合部分优秀调研报告研究成果,制定了省局《2016年度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了22项制度制定、修订的详细安排,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促进食品药品法制长效机制建设。截止目前,已制定或修订完成并印发16项制度,4项制度正在广泛征求基层监管部门和相对人意见;鉴于省局按品种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经征求各处室意见,拟定出台“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及管理办法”,将《陕西省保健食品企业信用评价及管理办法》与“食品企业信用等评价及管理办法”合并归类,统一制定。同时,根据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制度制订,调整为“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并于7月印发实施。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食药监局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陕食药监发〔2016〕41号),对我局2016年的“放管服”工作做出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2016年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决定和部署,发布《公告》(第9号),停止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初审)工作。积极与省审改办加强对接,结合实际上报了我局的《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的修改意见,明确了我局2016年的行政许可目录。按照省政府最新公布的《2016版省级行政许可目录》,我局现共有行政许可项目22项。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我省落实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省级部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原承担的前置审批事项均已改为后置审批,我局及时制定下发了《陕西省食药监局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陕食药监发〔2016〕43号),对“先照后证”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和部署。同时,按照省审改办的要求,对我局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共上报审核公共服务事项6项。
五、推广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今年5月,我局制定印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陕食药监办发〔2016〕62号),在我局全面推行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9月21日,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就近期“双随机工作”的重点任务、摇号系统的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我局各业务处室均已建成省本级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部分处室已提前建成省、市、县三级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目前各相关处室均已采取了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前不打招呼的“双随机”工作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种检查方式杜绝了选择性检查、防止了执法扰民,检查现场也真实反映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做到了执法检查规范、线索移交及时、问题处置到位,通过检查,掌握了实情、摸清了底数、规范了市场秩序,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我局借鉴省卫计委的经验,研究开发我局的“双随机”摇号系统。由于我局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多、监管对象数量大,摇号系统建设面临不小的困难。经过前期摸索调研,目前,我局的抽查摇号系统已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
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通过主动与复议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当行政行为,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较好解决了行政争议,有效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出现。今年以来,共收到复议申请19件,实际办理复议案件23件(含2015年结转4件)。受理16件,已办结14件,其中驳回申请1件、确认违法3件、撤销5件、另外5件由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省局作出确认违法、撤销的复议决定,均作为总局考核加分项));同时,还组织应对总局行政复议5件、目前已结案4件,我局行政行为全部得到维持;组织行政应诉6件,除1件败诉外,其余全部胜诉;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案件6件,均依法严格进行案件审查,提出听证意见,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特别是在应对总局复议过程中,对于有问题的行政行为,我们协助相关处室积极整改,与复议申请人积极沟通,协调两起案件的申请人撤回在总局的复议申请两件,避免了我局行政行为被复议撤销,也避免了年终考核被总局扣分。也切实起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作用。
七、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信用档案建设机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了6项重点工作,提出信用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使用等具体要求,在推行“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各处室建立和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三公示”制度,并督促保健食品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评价及管理办法的制定落实。积极与省信用办建联系协调,为省局更换了数据传送密钥,印发了《2016版食品药品信用信息指导目录》,推动企业信用大数据共享。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组织召开诚信工作推进会,认真完成了省信用办组织的信用建设督查工作,省局主动争取开通与省信用平台连接端口,方便各级监管执法人员通过移动与互联设备从其业务系统直接调用信用平台信息,被省信用办作为工作亮点向国家信用建设督查组进行了汇报,有效推进了信用信息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使用,提升了各级监管部门对信用大数据建设的认识。
八、建立普法机制组织法制讲座
一是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促进执法、普法有机结合,建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机制,为深化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正确认识政务信息应用,合理合法应对行政复议,化解政务信息公开带来的潜在风险,结合领导干部集体学法,邀请国务院办公厅专家来省局授课,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讲授《政务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讲授《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讲授《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三小”《条例》,为广大工作人员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实践操作技能。三是为确保“三小”条例的顺利实施,为全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讲授“三小”条例法律知识,解读各项规定要求。同时,制定了“三小”条例释义编制方案,针对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内容,特别是针对各地取消派出机构,将基层监管所划为乡镇政府内设机构的错误行为,均在释义中指出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为基层执法实践提供支持。目前,释义初稿经省人大法制委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力争明年上半年出版发行。
九、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面对新阶段新情况,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至4月份我们邀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办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正、权威、专业”的原则,对征集的77篇调研报告(2015年度)进行了评审,逐篇盲评打分、排名,评选出30片优秀调研报告,在全系统通报表彰,并将获奖调研报告编印2100册,分发至基层监管所,供广大监管人员学习参考。同时,就调研成果,与相关处室沟通,对其进行了制度化转化。为加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今年9月,我们根据当前食药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形势特点,将食药监管体制改革、事权划分、法律法规执行及完善建议、加强“放管服”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执法规范化和落实基层监管责任作为2016年调查研究主题,并下发了征集通知,目前已征集调研报告56篇。
十、开展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16年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经摸底和资格审核,今年共有46人符合条件申领,1人因执法证件丢失申请补办,目前已完成培训考试,待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制证。11月下旬,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做好申领和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持证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注销了6名同志的执法资格。针对基层执法证办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请法制办相关处室统一考虑解决。
十一、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2件,其中省人大建议4件,省政协提案18件,有3件分别被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制定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加强督办和协调,认真落实中央“两学一做”要求,着力于解决问题,创新提案办理形式,与省政协医卫体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得到委员好评。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其中A类3件,B类19件,实现了五个100%目标(即按时办复率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100%、处级干部走访率100%、征求意见稿回收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并进行了梳理总结,并于11月下旬开展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望”,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解决问题”意识,确保向代表、提案者承诺的事项得到兑现,促进办理工作的深化和落实,得到了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充分肯定。
十二、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
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坚持给每位特邀监督员提学习参考资料,每月定期赠阅《中国医药报》和《陕西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坚持每年年初给每位监督员寄发新年感谢信和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打算,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及时通报我局有关重点工作,让监督员时刻掌握食品药品监管动态,积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今年5月全国人大来陕执法检查期间,积极邀请部分特邀监督员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工作座谈会,直面问题,分析了现状,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言献策;6月,根据工作安排,会同食品处室组织部分特邀监督员参加“食品安全进工厂”活动,在11月开展的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三小”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活动,我们邀请了部分特邀监督员全程参与,让监督员深入监管一线,近距离感受监管实践,深入了解我省食药监管工作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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