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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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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jj/2019-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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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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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7月20日 00:0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0:00    点击量:

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局重点工作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推动全省食药监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为推进省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年初,经过各单位自查自评和省局现场核查,对安康、渭南、铜川市局(委)、府谷县局进行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命名。在这次命名活动中,我们将法制机构未单独设置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极大促进了各市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力量,增强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识。

2.为全面加强全系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建设目标,制定印发了《全省食品药品法制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体系,依法预防和有效化解食品药品监管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3、组织举办2017年基层法制骨干培训班。为加强全系统法制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五月底联合浙江大学对全系统60名法制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基层执法难点,邀请浙大知名法学专家教授讲授了《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大数据时代下的食品药品监管等热点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座谈,提升了执法理念,分享了执法经验,帮助了执法人员全面熟悉掌握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增强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水平和能力。

4.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国家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与省司法厅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沟通,将已制定的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和我局拟担任公职律师名单及时进行了报审,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5.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征求意见稿 )》,在全省系统征求意见,目前正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对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进行第二轮的完善和修改。

6.积极推进“三小条例”释义的修改完善,促进“三小条例”贯彻落实。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三小条例》的精神和原则,进一步明确《三小条例》制定的背景、具体含义和法律依据,提高《三小条例》在施行中的可操作性,确保《三小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编制完成了《条例》的释义,于5月初将近十万字的释义初稿上报了省人大法工委。

7.加强以案释法宣传,开展典型案例征集。为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法治与科普宣传教育,我局向各地市收集了近年来本地区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拟与《三秦都市报》等媒体联合开办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专栏,定期刊登各级监管部门近年来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以真实案例剖析案件、解说法律、展示各地监管工作成果,以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推动行政审批改革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扎实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5月10日,国务院“放管服”第十督查组对我局“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组观看了我局政务大厅许可业务受理平台操作演示,询问了“放管服”工作开展前后,受理工作量、办结时限等的对比情况,对我局政务大厅的便民服务措施给予认可。督查组还观看了我局研究开发的“双随机检查系统”操作演示,对我局实现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部门联动抽查以及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检查结果的公开与“省信用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信息共享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通过主动与复议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当行政行为,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较好解决了行政争议,有效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目前已办结2件;组织行政应诉3件,1件进入二审,1件正在审理之中,1件已办结。

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面对新阶段新情况,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上半年邀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办的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公正、权威、专业”的原则,对征集的56篇调研报告(2016年度)进行了逐篇盲评打分、评审。目前正在进行集中会审,评选优秀调研报告。

五、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1件,其中省人大建议5 件,省政协提案16件,有1件被省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提案。为了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办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通知》,制定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加强督办和协调。办理过程中,我们要求各有关处室着力于解决问题,创新办理形式,与省政协医卫体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实现了五个100%目标(即按时办复率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100%、处级干部走访率100%、征求意见稿回收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办理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的充分肯定。

六、推广实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及省职转办要求,大力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自主研发的“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检查系统”已于三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统一使用,并于4月份召开“双随机”系统启动及操作培训会议,对全省各市、县、区食药监管部门“双随机”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要求除国家总局及省、市局确定的必须检查项目外,一律作为随机抽查事项,按一定比例和频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系统通过利用系统自动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部门联动抽查以及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阳光执法”,有效避免选择执法、任性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机会和规则平等。

七、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对2017年度工作做了详细安排,明确了责任和完成时效。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的建设,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不断加强“三公示”制度的落实。择机发布全省第一期食品药品诚信“黑名单”,进一步健全失信联惩和守信激励机制建设,畅通与省信用办等相关部门有效衔接,促进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广泛使用。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宣传,公布食品药品守信与失信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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