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结果查询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根据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本网站受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但以下情况除外:

1、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

2、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超出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的。

3、不属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职责范围的。

4、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

5、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

6、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限的。

7、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8、其他依法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二、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投诉举报:

拨打029-1231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电子邮件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12331@shaanxi.gov.cn。

信函投诉举报: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710065。

走访投诉举报:

地址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六路56号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二: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大厅。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并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2、请如实填写投诉举报表单,投诉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对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及相关材料、主要证据要交代明确。

3、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表单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可查询投诉举报是否受理。

5、投诉举报人应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留删除恶意投诉举报单的权利。

7、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诉举报人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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