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法治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
yjj/2019-00028
有效
2018年01月04日 00:00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我局制定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明确提出了20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陕西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提高全省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全面推动系统法治建设。为积极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建设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依法履责、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加强执法监督及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等18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初,按照我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根据去年各单位自查自评和省局现场核查情况,对安康、渭南、铜川市局及府谷县局进行了“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在命名活动中,我们将法制机构未单独设置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极大提高了各市局对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增强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识。10月份,我局以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主要形式,组织相关处室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对各市(区)、省直管县局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综合排名和发文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三是制定出台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和“三小”等六大类71种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不予处罚、减轻、从轻、一般或者从重处罚等五种适用情形和处罚标准,有效防止了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对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省政协副主席冯月菊专门作出书面批示,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积极推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动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中的积极作用,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并向省司法厅进行了报审。经司法厅批准,我局成为陕西省公职律师工作试点单位,设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并为首批公职律师颁发了执业证书。
五是加强指导,积极推动《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帮助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三小”《条例》的精神和原则,准确认识和掌握《条例》的规定要求,确保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编写了“三小”《条例》释义,即将出版发行。
六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我局建立了论证、审核、公布、备案、定期清理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审核备案、清理,都更加有序、严谨、规范,起草处室和审核处室的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今年,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1件,已全部报送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并在我局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确定我局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共2部、政府规章1部,保留规范性文件37件,拟修改1件,废止7件。
七是加强全系统法制培训工作。组织举办了2017年基层法制骨干培训班,联合浙江大学对全系统60名法制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基层执法难点,邀请浙大知名法学专家讲授《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大数据时代下的食品药品监管等热点问题和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座谈,提升了执法理念,交流了执法经验,增强了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为加强“七五”普法规划的有效推进,制定并印发了《全省食品药品“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各地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媒介、自制法律宣传图册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推动普法工作延伸,加强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偏远乡村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同时,还重点加强了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食品药品科普及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的宣传,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开展了诚信守法宣传工作。6月16日,邀请有关专家,对局机关全体干部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实行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强化了大家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建设的意识。
二是开展了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治与科普宣传教育,我局收集了近年来全省各地打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方面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在《三秦都市报》联合开办了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专栏,定期刊登各级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以真实案例剖析案件、解说法律、展示各地监管工作成果,以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为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面,我们积极与省司法厅联系,在《陕西法治》杂志对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进行选登,并作为陕西省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上报了司法部。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认真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深入贯彻宣传《食品安全法》,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推进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按照国家总局统一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及时对各地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宣传。各市、县都普遍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初赛活动,选拔出了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协会、食品监管执法人员、消费者代表组成的代表队。12月27日,我局组织了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陕西赛区)的决赛,西安市代表队荣获桂冠。下一步,我们将选拔优秀选手组织陕西代表队参加全国的总决赛。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许可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我局制定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落实表,明确牵头单位、检验形式、时间进度。要求各地将“放管服”作为一把手工程,持续加大督查和评议考核力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二是修订完善省局和市、县局行政许可目录,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我们全面梳理了《陕西省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中涉及省局的20项许可项目,以及市、县局的13项行政许可项目,对设定依据、许可内容等逐一重新核定,及时修订了相关依据。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各处室、直属单位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对要求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进行逐项研究论证,提出取消和保留的建议方案,凡是无法律依据,或者通过省信用信息平台及相关部门网站等可获取的共享信息,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截止目前,共取消相关证明和申请材料14项。另外,我们还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调整了《省级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了8项中介服务事项。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决定。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国家总局先后取消的两批许可事项在省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对已经取消的许可事项,要求受理大厅和各处室及时停止相关受理工作,并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具体措施。
四是积极推进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我局涉及委托或下放自贸区实施的许可事项共14项,其中委托类13项,下放类1项。为做好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向自贸试验区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对接工作的函》,并针对每项委托或下放事项制定了承接标准,要求各自贸区结合实际对许可事项有关资质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按照成熟一批承接落实一批的原则,对已经具备承接能力和条件的,签订协议,完成下放。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研究向自贸区下放审批事项相关事宜,积极协调下放和委托事项的具体衔接工作。目前,对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生产许可已全部下放,经过充分沟通,委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承接许可事项13项。
五是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及省职转办要求,我局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发的“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检查系统”已于三月份正式上线运行,在全省系统统一使用。4月份,我局召开了“双随机”系统启用及操作培训会议,对“双随机”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级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10月份,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要求除国家总局及省、市局确定的必须检查项目外,所有检查项目一律作为随机抽查事项,按照规定比例和频次开展检查。目前,各地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已普遍建立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工作。“双随机”系统通过自动进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抽查以及抽查过程及时记录、全程留痕和责任可追溯,“阳光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也有效避免了选择执法、任性执法。经省信用办通报,我局向“信用陕西”推送“双随机”检查结果列全省第一名。
四、深入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开展诚信教育的通知》,对全年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对各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责任处室,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
二是开展系统平台建设。我局在“综合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搭建了“信用管理板块”已于12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的自动评定和动态调整,为下一步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力度。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报送、查询以及信用等级评定,我们组织举办了“综合监管业务平台操作使用”培训,提高了局机关全体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综合监管系统的操作水平。积极与省信用办加强联系,建立了日常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机制,实现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作出决定7日内按时上报。根据省信用办的通报,我局信用建设综合排名在51家省级部门中名列第6位。
四是强化联合惩戒。为加大对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力度,我局与省级2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方案》,特别是通过与省卫计委和省信用办多次沟通协调,在原有各项惩戒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失信的药械企业禁止参加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招标采购”的惩戒措施,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
面对新阶段新情况,我们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坚持开展优秀调研报告征集活动。今年7月,我局邀请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法制办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在全系统征集的56篇调研报告进行了的评审,逐篇盲评打分、排名,评选出30篇优秀调研报告,在全系统通报奖励,并将获奖调研报告编印2100册,分发至基层监管所,供广大监管人员学习参考。部分调研成果在相关制度建设中也得到了制度化转化。为提高调研工作的有效性,加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我们根据当前食药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形势特点,将机构建设、队伍培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职业打假人应对、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等作为2017年调查研究主题,目前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
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通过主动与复议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当行政行为,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较好解决了行政争议,有效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出现。2017年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目前已办结12件;应对国家总局复议案件1件,省政府复议案件2件,均已办结;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件,目前已全部审结,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胜诉。
七、积极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
为强化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各层面意见,并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我们聘请了55位特邀监督员,坚持给每位特邀监督员提供学习参考资料,每月定期赠阅《中国医药报》和《陕西食品药品监管》杂志,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坚持每年年初给每位监督员寄送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打算,听取意见建议。坚持及时通报我局有关重点工作,让监督员时刻掌握食品药品监管动态,积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邀请特邀监督员参与我局工作,今年5月份,邀请部分特邀监督员参加了全国人大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2月份,邀请部分监督员参加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018年,我局计划开展以下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及总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重点抓好执法公开、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机制的落实,积极创建“建设法治政府示范省级部门”。
二是推动食品药品地方立法。争取将《陕西省食品安全条例》作为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尽快完善我省食品药品地方法规体系。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命名活动,结合今年发现的问题,对完善许可和处罚案卷提出规范要求,并重点督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落实情况,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工作,及时纠正各地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四是按照省政府法制办“三统一”的要求,修订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清理现有执法证件,对到期的执法证换领新证,为新申领执法人员及时办理执法证。
五是继续强化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抓好“七五”普法规划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在执法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六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持续做好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七是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扩大对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的范围,加快食品药品诚信平台建设,争取2018年底前全面实现食品药品企业的信用等级自动评定和动态调整,以及对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八是持续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由每位局领导牵头,分别确定调研课题,开展大调研工作。同时,组织好全省系统优秀调研报告的评选工作。
九是进一步推动全省系统的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争取在全省系统尽快培养一批公职律师。
特此报告,请审阅。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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