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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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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jj/2019-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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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5日 00:00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05日 00:00    点击量:

2017年,我局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和听证案件、强化普法宣传等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了省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将依法履责、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加强执法监督及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等18项工作作为重点。对安康、渭南、铜川市局、府谷县局进行了“基层执法规范化”命名。将法制机构未单独设置作为命名申报的否决项,也极大提高了各市局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力量,增强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识。

二、积极推进全省“七五”食品药品普法工作

印发了全省食品药品《“七五”普法中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6月16日,邀请省委普法办常务副主任师建平,对省局机关干部进行专题辅导。加强以案释法宣传,与《三秦都市报》等媒体联合开办以案说法普法宣传专栏,定期刊登各级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以真实案例剖析案件、解说法律、展示各地监管工作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地积极响应开展了初赛活动,选拔出了参赛代表队,12月下旬,组织举办省级决赛,并选拔优胜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

三、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

10月中旬组织举办了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14个市(区)、省直管县局以及省局随机抽取的12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向全系统下发了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对案卷在主体、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8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作为2017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命名的主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今年7月,邀请省委政策研究室等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在全系统征集的56篇调研报告进行了的评审,评选出30篇优秀调研报告,并将获奖调研报告编印2100册,发至基层监管所,供广大监管人员学习参考。积极部署了下一步调研活动,将机构建设、队伍培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职业打假人应对、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等作为2017年调查研究主题,目前征集活动正在进行中。

五、组织举办了基层法制骨干培训班

5月份,联合浙江大学对全系统60名法制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基层执法难点,讲授了《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实践操作技能,以及大数据时代下的食品药品监管等热点知识,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座谈,强化了执法人员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六、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诉讼

今年以来,通过主动与复议申请人进行联系沟通,及时纠正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当行政行为,督促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较好解决了行政争议,有效避免了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目前已办结11件。

七、严格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按照国务院及省职转办要求,大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发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双随机检查系统”于三月底正式上线运行。印发了省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明确要求除国家总局及省、市局确定的必须检查项目外,所有检查项目一律作为随机抽查事项,按照规定比例和频次开展检查。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论证制度、审核制度、公布制度、备案制度、定期清理制度等8项工作机制,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审核备案、清理,都更加有序、严谨、规范,起草处室和审核处室的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今年,审核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已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7件,并在省局网站予以公开。

九、积极推进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

为做好向自贸试验区放权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向自贸试验区下放部分审批事项对接工作的函》,并针对每项委托或下放事项制定了承接标准,要求各自贸区结合实际对下放许可事项有关资质要求认真自查,按照成熟一批承接落实一批的原则,对已经具备承接能力和条件的,签订协议,完成下放。根据省上相关规定,我局涉及委托或下放自贸区实施的许可事项共14项,其中委托类13项,下放类1项。目前,对部分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已全部下放,经过充分沟通,委托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承接许可事项13项。

十、持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全年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安排和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对食品药品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机制,起草了《关于落实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方案》,在原有各项惩戒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失信的药械企业禁止参加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招标采购”的惩戒措施。目前,《方案》正在与各部门会签,年底前发布实施。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机制,实现了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7日后按时上报,根据省信用办的通报,我局信用建设综合排名在51家省级部门中位列第6名。

十一、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食品药品监管中的“智囊团”作用,制定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实施办法》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经司法厅批准,我局成为陕西省公职律师工作试点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确定了省局首批公职律师名单,推动了公职律师工作在全系统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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